| 索引号 | pingyidyzx/2025-0000053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 |
| 公开目录 | 规章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5-05-2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一中学生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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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 目的 规范学生行为,维护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校全体在校学生(含学籍管理、行为规范、奖惩等)。 3. 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制度透明,一视同仁。 - 教育为主:惩戒与引导相结合。 - 尊重学生: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二、学籍管理 1. 入学与注册 - 新生需按录取要求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学籍。 - 每学期按时注册,因故不能注册需提前申请延期。 2. 考勤与请假 - 严格执行上课考勤制度,缺勤需书面请假(病假需医院证明)。 - 连续无故缺勤达规定天数,按退学处理。 3. 转学与休学 - 转学需双方学校及教育部门批准。 - 休学期限不超过1年,期满需复学或申请延长。 三、行为规范 1. 基本要求 - 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尊重师长,团结同学。 - 禁止打架斗殴、作弊、吸烟、饮酒、校园欺凌等行为。 2. 课堂纪律 - 按时上课,不得旷课、早退;手机等电子设备需按教师要求使用。 3. 宿舍管理 - 遵守熄灯时间,保持卫生整洁。 四、奖励与处分 1. 奖励措施 - 类型:校级表彰、奖学金、推荐评优等。 - 条件:成绩优异、品德突出、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 2. 处分等级 - 根据情节轻重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 处分记录记入档案,符合条件可申请撤销。 五、申诉与维权 1. 申诉流程 - 学生对处分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学生申诉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 2. 权益保障 - 学校需定期听取学生意见(如通过学生会、座谈会等)。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会议通过后生效,修订需公示并征求师生意见。 2. 未尽事宜参照《教育法》《中小学生守则》等法律法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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