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dssyxx3/2025-0000010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第三实验小学 |
| 公开目录 | 规章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5-05-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第三实验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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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完善本单位财务管理,切实规范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平教发【2014】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学校收入,捐赠收入,废旧物品变卖等其他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核算中心专户,严禁学校截留,坐支,私设小金库,严禁设立账外账,任何收费必须有通知,严禁白条收费。 二、科学编制学期经费预算,严格执行经费支出 根据核算中心下发的学期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结余留用”的原则,先保证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再安排其他项目支出。学校严格根据核算中心下达运转经费预算方案执行,任何领导和个人不得超预算支出,绝不举债办学。 三、关于学校加班餐、招待费和交通费管理规定 加班餐、招待费(需提供公函)、交通费(租车费)的支出,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本单位预算公用经费的4%,支出要及时结算,不得跨月结算,杜绝大吃大喝,奢侈浪费行为。加班餐:节假日或工作日晚放学后连续加班超过4小时且错过饭点的,书面申请经分管校长、校长签批后;招待费:赔餐人数不得超过来客人数的三分之一,报销招待费要附公函、招待明细清单及公务接待审批单;加班餐和招待原则上在餐厅就餐,只提供家常菜,不提供酒水且标准每人不得超过30元。具体详见平财行【2016】9号文件。交通费支出的多少,将根据活动及距离等据实结算。 四、坚持民主理财制度 各学校所有收支都要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签字盖章,坚持财务公开,公示制度。每学期初,学校分管校长要将本学期收支预算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学校收支每月都要定期公示,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五、坚持完善一把手审批制度 学校校长是学校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对学校运转,发展经费支出严格把关。完善审批签字手续,500元以下的由总务服务中心主任签批;500元(含500元)以上单项支出由分管校长签批;大宗物品1000元以上(含1000元)必须事先立项申请,经学校班子成员通过,并由分管校长、校长签批后方可实施,需要办理政府采购的,办理完成方可实施。严格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六、学校代管款项管理的规定 规定的学校代收费(如教辅材料、图书报刊、保险、校服等)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由学生选择性购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推荐,更不得强制学生购买。学校必须及时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 七、规范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 各学校、幼儿园食堂由学校、幼儿园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实行零利润经营,要按照“不盈利、不超支、不浪费,合理配餐,注重营养,讲究卫生,账目公开,民主管理”的原则运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学生伙食费由财务人员实行财务独立核算,年末将食堂账并入学校大账。食堂账要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监督,每月结算一次,并在学校幼儿园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八、项目经费(含取暖费等) 主要用于:办公设备、仪器、图书、校舍维修取暖设施等,依据县局精神,由财务集中管理使用,结合本校实际,本着先急后缓、切实可行的原则,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民主理财小组同意后方可进行立项,审批后方可实施,大型修缮主要安排在暑假期间进行。 九、各项支出发票 必须内容详实,手续完备,固定资产票据要有校产管理员签字,且附有固定资产增(减)凭单,做到账、卡、物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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