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whlcjzx/2025-0000007 发布机构 平邑县文化路初级中学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 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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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平邑文化路初级中学2025年规章制度
平邑文化路初级中学2025年规章制度

一、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周、教师值周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一)校园交通安全规章制度

1、机动车出入校门按门卫管理制度执行。本校公务用车和教职工、长期业务合作单位等持有校园通行证的车辆,进入校门时应减速慢行,门卫验证后通行;校外机动车辆一般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必须得到联系人确认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检查;车辆进入校园后应按规定路线行驶,在指定位置停放。出租车原则上不可进入校园,经门卫核实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进入:师生急事预约的;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其他特殊情况的。

2、非机动车出入校门,骑车人须下车推行。

3、机动车进入学校后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检查和管理,按照校园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停放,严禁在行车道上乱停乱放,阻碍交通。

4、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时,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主动避让行人,禁止鸣笛,严禁在体育活动场所等禁止通行的区域内行驶。

5、所有车辆在校园内须按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主干道、消防通道和其它禁止停车的区域内停放。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道路上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七、学校内大型活动或其它特殊情况,需改变行驶和停车区域的,由保卫部门批准和调度。

7、对无锁、无牌照、有撬痕及行迹可疑的所有车辆,保卫科有权审查和扣留。

8、校园内设立的交通设施,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任何个人不得移动或损坏。

9、学校内交通道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设置管线时,须事先报告学校同意。施工部门要设置警示标志牌。竣工后,及时修复路面、交通设施和清除施工垃圾。

10、学院保卫科负责对持有机动车通行证的车辆安排停车位置,保安人员发现他人损害车辆时,应及时制止。

11、车辆停放后,车主需锁好并看管自己的车辆,对车辆被刮、蹭、碰等事故,学院概不负赔偿责任,可协助车主向机动车保险部门提供相关证明。

12、对未按规定停放和未锁的车辆,保卫科将集中停放,并给予批评教育。

1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二)外出活动安全规章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规章制度

1、学校餐厅、体育活动场所、大教室、多媒体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四)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五)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六)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首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七)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公寓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公寓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公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八)餐厅就餐管理制度

1、值周老师必须要全程管理。

2、就餐前组织学生在指定的地方排好队,有秩序地进入餐厅。

3、进入餐厅后,学生必须要保持安静,不喧哗打闹。

4、分餐时要排队,严禁插队,做到有秩序,相互礼让。

5、 就餐时须在指定位置进餐,个人用餐的位置要注意保持清洁。

6、要注意营养均衡,不能挑吃,要以吃饱为原则,绝不能喜欢吃就吃饱,不喜欢吃的就倒。

7、用餐后所剩的饭菜(骨头等)必须倒到指定的馊水桶里,禁止倒在其他任何地方(如厕所、洗漱槽、花槽、垃圾桶、走廊、草地等)。

8、餐后要及时把餐具放到指定的漱洗槽内以便洗漱。

9、就餐结束后,由值周老师集中组织管理,不能马上做剧烈运动可以坐下来看看书等。

10、其他学生进校时间就餐生有秩序的回各自班级教室。

(九)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二、教师管理制度

(一)关于考勤制度

为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劳动纪律,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强化内部管理,增强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工作期间实行坐班制,所有人员每天上午、下午两次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晚值班人员在刷脸机上签到、签退。考勤结果一周一反馈、一月一汇总。要求全体教职员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请假。

1、签到规定。签到时间:上午截止到7:50,下午截止到2:20(有上午第四节课的延长到下午3:15),晚上签到截止到7:20,签退8:40以后。不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者,按旷工对待。

2、请假规定。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有事须提前由本人办理请假手续,确有特殊情况需电话请假者,也要由代理人负责办理请假手续,因公外出学习或参加成人考试等也要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一切口头、电话请假均视为无效,事后补假不予承认。

3、审批程序:请假1节由级部主任审批。请假2—3节由年级主任审批;请假3节到1天由分管年级的副校长审批;请假1---3节的科室人员由科室主任审批;3节以上的由分管校长审批;兼职人员请假均到所在的年级、科室按以上规定审批;请假1天的教职工(含级部主任)由分管校长审批;所有教干(含年级主任)及值班人员请假由校长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教职工由校长审批。所有请假以假条为准,假条一式两栏填写完整,审批领导、办公室各留存,凡无假条者视为旷工。

4、考勤扣分规定。一月内,未签到2次不扣款;3次不签,按缺岗一次计算,扣综合量化分2分,每多一次扣分递增。一月内,请假1—6节不扣款,累计7节按1天计算,请假超过1天的事假每天扣综合量化0.5分;病假每天扣综合量化0.3分,请病假1天以上(含1天)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长期病假的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需校长批准、签字。上课迟到扣综合量化1分,学校不定期查岗,旷课(包括查岗缺岗)一次,按旷工一次对待,扣综合量化分2分。学校每次组织的会议或举办的活动,请假需由校长审批(大型集体活动、会议、期中、期末考试监考、阅卷、中考相关工作等),凡学校要求参加或签到的,一次不参加或不签又未提前请假的,扣综合量化3分。婚假7天、丧假4天不扣分(如超过规定时间按事假对待)。

5、值班审批程序。节假日、星期天值班要按时签到、签退。根据学校要求,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值班,值班人员名单经科室主任及分管领导签字后报校长审批,将审批结果报办公室后方可签到签退。

6、公出审批程序。因工作需要外出无法考勤的请提前写好公出申请单,一天内由分管领导签批,一天以上七天内的先由分管领导审批再由校长签字审批。所有的公出单签批后需送到学校办公室留底存档。

办公室每月一次汇总考勤情况,并张贴反馈,校长审阅签字后办公室负责将考勤结果报送财务室。

(二)课堂教学管理制度

1、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落实新课程教学的有关规定,学生的作业量、作业时间符合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

3、各学科在教学中要渗透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4、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特别是要强调课堂点名制度。

5、利用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中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6、要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7、在体育教学中,要根据学生心理、生理特点,遵循体育运动规律,精心安排教材,科学组织教学,合理安排运动量;体育器材出借、使用、归还安全有序。

8、实验教学中要规范操作,要防燃、防爆、防中毒、防腐蚀。

9、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专门指导教师,确保安全。

10、教学用的器材、场所要有安全保证。

三、财务管理制度

(一)预算编制与审核内部控制制度

1.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作为专门履行预算管理职能的决策机构。

2.预算业务管理工作机构设在会计室,由会计室负责人组织领导,预算业务管理工作机构职能:

草拟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后,督促各相关部门和岗位落实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拟定年度预算编制程序、方法和要求,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

组织和指导各预算业务管理执行机构开展预算编制工作。

跟踪、监控、定期汇总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3.预算编制要遵循“二上二下”的程序和时间要求。

4、预算编制部门(或岗位)、预算执行部门(或岗位)、资产管理部门(或岗位)、基建管理部门(或岗位)、人事管理部门(或岗位)等之间要每季度对与预算编制相关的基础数据和重要信息进行一次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

5.会计室根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和单位内部各业务部门提出的支出需求,明确各项业务工作的预算额度、支出方向和支出标准,在单位内部进行指标分解,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下达至各业务部门,完成单位内部的资源配置,将预算指标直接落实到业务活动的各个环节及相关岗位,并为各业务部门的预算执行制定相关的预算执行规则。

(二)收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1.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收费许可手续,对外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

2.单位的各项收入由财会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

3.根据规定,单位的收入包括两类资金

(1)根据财务规则与会计准则认定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2)不作为单位的收入但应当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

4.收入的管理岗位及其职责权限:

(1)出纳:负责现金收款,将收到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账户,银行到账资金的查询,保管法人印章等。

(2)开票:建立票据台账;负责开票,保证票据的准确无误;对领用发票做好记录;检查发票是否连续编号;及时对业务部门领用的票据进行核对催收,并对作废的票据及时收回处理;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发票;不得擅自扩大票据使用范围;不得开具虚假发票;做好票据的保管工作,配备单独的保险柜,人走柜锁。

(3)记账:根据发票和收据、银行单据及时准确记账;保管财务印章;

(4)会计档案保管:根据档案管理的规定对会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做好档案的借阅等管理。

(5)业务人员:对进行现场收费的业务人员应每天进行款项的上缴,做到及时入库。及时和票据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并交回所领票据(不适合收缴分离的情况)。

5.各业务部门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应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会部门。属于赊销的,报单位领导或领导班子批准。

6.会计室每月检查收入金额与合同是否相符,是否及时、足额缴存到银行,及时登记账簿。对于赊销的根据领导批准登记应收账款。

(三)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1、 会计室在政府采购业务中的主要职能:

(1)汇总编制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下达各业务部门执行;

(2)及时转发财政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及政府采购相关信息;

(3)审核各业务部门申报政府采购的相关资料,确定资金来源;

(4)复核政府采购支付申请手续,办理相关资金支付;

(5)根据政府采购部门提交的政府采购合同和验收证明,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政府采购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2.政府采购工作业务流程如下:

(1)各业务部门应当按照实际需求提出政府采购预算建议数;

(2)总务处对政府采购预算建议数进行审核;

(3)会计室在办公室审核的基础上,从预算指标额度控制的角度进行汇总平衡,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4)业务部门根据政府采购预算指标批准范围和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提出政府采购申请,每季度提交本部门的政府采购计划;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政府采购需求进行复核;

(5)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对政府采购计划审批;

(6)签订合同(详见合同管理制度);

(7)成立政府采购验收小组对政府采购验收;

(8)财会部门根据审批程序付款;

(9)记录政府采购业务;

(10)资料归档。

(四)支出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1、单位的各项支出由财会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

2、单位的各项支出范围包括:人员经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物业管理费、出国(境)费、培训费等。

3、单位人员应按单位的规定填制、审核、归档、保管单据。

4、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之前,由单位业务部门业务人员提出申请,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在其审批范围内审批,方可到财会部门履行借款。财会部门会计对借款的内容进行审核,交由出纳人员付款。出纳人员付款后,将借款相关单据交由会计人员记账。

5、财会部门加强对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

6、经济业务事项的经办人员办理费用报销时,应按上述规定填写费用报销审批单,并附相应的单据,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后,提交部门负责人或归口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审核签字。

7、部门负责人或归口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审核后,由单位会计室会计复核签字。

8、会计室复核无误后,交由主管领导或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

9、出纳人员根据审批结果办理支付手续。

10、出纳人员支付完毕后将报销单据交由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

11、出纳人员签发的支付凭证应当进行登记。

12、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当按照公务卡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业务。

13、会计室会计人员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

四、考试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特制定本考试制度。

(一)形式与次数

1.不参加未经区、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考试、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

2.改进考试方法。除闭卷考试外,还应根据课程标准要求,从实际出发,实行开卷考试、实验考试或实践操作考试等多种形式,以促进教与学的方法改革。

3.严格控制考试次数。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考试学科,每学期只举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其余学科及选修课只在期末进行考查。教师不得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4.考试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由优到劣四个等级依次为A、B、C、D。

(二)命题原则和要求

考试命题要有利于指导教学,有利于指导学习方法,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根据新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以考察能力为主,重视考察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从严控制机械记忆性题目的比例,不出偏题、怪题。

(三)试题的份量

1.原则上由备课组集体命题,按照命题的原则和要求出一份完整试卷。备课组或任课教师的命题,交教研组长审查,教研组长有权更动部分试题。

2.完整试卷要连同参考答案及评价标准由教研组长交教务处审批后印制。

(四)监考要求

1.监考教师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及考纪教育,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既要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怀学生。

2.监考教师在考前2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预备铃后进入考场,拆封、分发试卷。正式铃响后,学生开始答卷。

3.监考教师要严肃认真地做好监考工作。在考场内不吸烟、不喝茶、不谈笑、不看书报,不批作业、不与其他教师闲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中途不得无故离开考场。

4.监考教师不读试卷,对试题不作任何解释,不提示或暗示;如果试卷模糊,学生询问,应予当场答复。

5.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如发现有学生企图作弊时,应予口头警告;构成作弊事实的,应如实将具体情节填入“考场记录”,及时获取作弊证据。

6.考试结束铃响后,监考教师要求学生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放在桌上。经监考教师验收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

7.监考教师将收齐的试卷,连同考场纪录表一并送交教务处。

(五)质量分析

每门学科每次考试后,任课教师都要认真做好质量分析。

首先要进行试题分析。试题分析,应对考查重点,考查内容的覆盖面,各层次考题的大体比例以及试题进行定量分析,其它方面进行定性分析。质量分析应反映学生基础知识掌握的情况,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情况;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考试反映的教与学两方面存在的问题。质量分析应提出改进教学的打算及具体措施,反映教师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六)学业成绩的评价

1.学业成绩评价实行日常评价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的评价办法,成绩实行等级制,其中,日常评价所占比例不少于30%,主要用于反馈教与学的信息。

2.学校与班级不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按学业成绩排列学生名次。

(七)考试结果的运用

考试成绩只用于分析教与学的现状,不得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作为评价和奖惩师生的主要标准。

五、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台。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严禁私自外出游泳。

9、住校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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