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dyzx/2025-0000008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 |
| 公开目录 | 规章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5-05-1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第一中学政教处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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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是主管全校德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全体政教处工作人员是学生日常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者,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主动自觉地开展工作,对学生发生的问题要及时管理的解决不得推诿,待问题处理完毕后写出书面报告,并且逐级向有关人员报告。 二、在工作期间内如因公或个人事情需离开工作岗位时, 事先要向有关领导请假,待批准后再行办理。 三、工作期间注意为人师表,着装、礼仪符合行为规范的要求,与学生或学生家长谈话时语言要符合教师身份。 四、工作时间要专时专用,遵守工作纪律,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严格遵《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主动配合学校其他部门的工作。 七、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八、如违反规定由上一级领导进行帮助教育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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