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dyzx/2023-0000022 发布机构 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 2024-07-0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一中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平邑一中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生的行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相关精神以及市局的要求和相关规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制定本手机管理制度。

一、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申请制度

1.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入校的,家长务必先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保管人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

2.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政教处保管,保管人将手机放入保管柜。

3.学生需使用时去保管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保管人继续保管,并在寒(暑)假放假后取回。

4.学生手机号应在保管人处准确登记,在学校有相应备案。

5.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尽量在学生课间休息时间联系班主任、任课教师等教职工,以便及时通知沟通。

6.不得在教学时间内、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且手机仅限于使用通讯或应急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游戏娱乐等。

二、学生手机保管制度

1.政教处李文元主任是手机保管第一责任人,对保管的手机全权负责。

2.手机统一由政教处放在办公室手机存放处,钥匙务必随身携带,防止手机丢失。

3.手机上交时务必关闹铃,关机。

4.保管人不得私自使用学生手机,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5.放假时保管人统一把手机发放到学生手中。

6.学生需使用时到存放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保管人继续保管,并在放假后取回。

三、学生手机使用制度

1.通过《“五项管理”致家长的一封信》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家长以身作则,加强对学生在家庭中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

2.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合理对待并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的管理行为。

3.严格执行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的规定,规范班级群管理,班级群只能用作学校教师家长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沟通和相关紧急事项的通知,除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有特殊要求外,严禁教师在班级群布置家庭作业。

4.不得使用手机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四、学生在校违纪使用手机处罚管理制度

1.留校察看至毕业,每月一篇反思交政教处存档;

2.扣班级量化每人次10分;

3.手机交政教处保管员保管,至学期结束。最终由家长领回手机,并且家长、学生同时写保证书不再带手机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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