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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经营】2023年全县食品安全抽检监管工作计划
   时间:2023-06-16    点击:

2023 年全县食品抽检工作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围绕“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思路,强化责任担当、聚力攻坚克难,着力提高食品抽检质量,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压实压紧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整体效能提升,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坚持稳量提质增效。开展食品抽检质量提升行动, 进一步完善抽检发现问题、监管治理问题、跟踪抽检问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功能定位,着力增强食品抽检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进一步优化抽检分工,扩大抽检覆盖面,强化高风险主体抽检,减少重复抽检。全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总量稳定在 3 批次/千人·年,计划 3000 批次。

二、统筹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按照监管职责开展监督抽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助推“两个工作机制”落地见效。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要加强对食品抽检工作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食品相关科室所要落实抽样检验、信息公布、跟踪抽检和核查处置责任,及时将食品抽检发现的相关风险隐患,通报涉事食品企业包保干部,推动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化解。

三、建立抽检电子台账。食品相关科室所要依照“两个责任‘包保台账,建立食品抽检电子台账,细化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实行年度抽样名单避开机制,推动承检机构使用、填写抽检电子台账,要及时汇总统计,补充辖区内未抽样名单,扩大抽样范围,协调抽样计划实施。通过国抽系统限定抽样条件,合理确定食品抽检比例和批次,减少预包装食品重复抽检,扩大抽检覆盖范围。

四、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安全风险易发高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行业抽检力度;发挥食品抽检“雷达”作用,聚焦抗生素、生物毒素、有机污染物、非法添加等问题,采用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潜规则。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实施跟踪抽检,提高问题发现率。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必检品种和项目要求组织监督抽检。不得将标签、感官等无需实验室检验的指标列为抽检项目。

五、强化监管结合。落实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由属地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陪同抽样要求,对食用农产品不能溯源的被抽样单位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检发现重点风险隐患,及时通报监管部门,组织跟踪抽检,加强协同联动,对发现有严重风险的食品安全问题,依程序限时上报,快速处置。

六、严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食品相关科室要严格核查处置工作。强化核查处置“统分结合、分工协作”工作机制。 加强 2 批次以上不合格单位的调度。落实《畜禽肉抽检闭环管理工作规范》。国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按时完成率100%,立案率 85%以上;市县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100%。按照“时、度、效”原则,稳妥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七、加强对承检机构考核管理。采取数据抽查、飞行检查、现场检查等形式,加强对本级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市局每月抽查不少于 10%,县局抽查比例不低于市局,对抽检数据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承检机构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合格备份样品合理再利用,最大限度发挥备份样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八、落实“你点我检”长效机制。将“你点我检”、投诉举报、食品安全舆情等反映的问题纳入监督抽检计划或方案。贯彻落实《“你点我检”工作规范》,规范“你点我检”全链条工作流程,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活动,打造 “监管为民”服务品牌。

九、完善风险会商机制。定期分析食品抽检监测数据, 深度挖掘数据背后的潜在规律,形成抽检年度分析报告;及时总结分析食品抽检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为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和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多部门、多层次常态性风险交流,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风险,提出防控措施和意见建议,编发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风险提示等,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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