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工作要求,以落实“两个责任”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为主线,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防控,提升食品生产安全治理能力,助推全县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贯彻实施《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督促大中型企业任命食品安全总监、适量配备食品安全员,帮促小微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员,完善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
2.持续开展“三标”行动。优化“亮标承诺、对标生产、核标出厂”行动推进措施,推动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三标”管理制度,促进规范生产。
3.加强“山东食链”推广应用。推动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使用“山东食链”进行追溯管理,鼓励自建追溯系统企业通过端口对接或批量导入方式上传追溯信息。
4.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云课堂”等多种形式,分类分期对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5.建立健全“三张清单”。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原则,开展企业基础风险调查和动态风险排查,建立企业、区域、品种的食品安全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指导企业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
6.加强区域性风险治理。根据区域性风险清单,对我县水果罐头类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区域性风险专项治理,严防发生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
7.加强重点问题治理。组织对 2022 年抽检不合格企业开展“回头看”。加强罐头、糕点、蜜饯等重点食品风险防控。持续推进食品添加剂“两超”问题治理,指导企业建立“三定三查一检”制度,从源头防控“两超”。
8.扎实做好日常监督检查。贯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评定企业风险等级。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全覆盖监管要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实行闭环管理,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持续合规。
9.加强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对乳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以及监督抽检不合格、高风险等级等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加强月饼、酒类、茶叶等企业食品包装监督检查。
10.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按照《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管检查记录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小作坊园区建设,培育“精特美”优质地方特色食品品牌。
11.推动实施先进管理体系。通过示范引领、重点跟进、交流研讨等方式,推动大中型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先进管理体系,提升企业食品安全水平。
12.帮扶企业规范提升。以监督抽检不合格企业、小作坊为重点,组织食品安全专家进企业、进作坊,帮助规范提升。
13.完成乳制品、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总结提升行动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措施,提高乳制品、肉制品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14.提升基层监管能力。组织开展风险交流、集中培训、典型案例剖析、现场检查示范、开展常态化监管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同时通过统筹地方政府“两个责任”包保,食品安全协会、社会监督等多方力量,不断完善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