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rlzyshbz/2022-0000270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就业补贴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09-14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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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主要内容: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执行期限长期。 2、适用对象: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 3、政策依据:(1)《关于印发〈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社〔2019〕9号);(2)《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临人社字〔2020〕20号)。 4、申请材料:(1)毕业证书(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2)银行代发工资凭证(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3)认定企业规模类型的材料(企业据此做出承诺,不留存);(4)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就业登记信息、社保缴费信息等无法通过系统校验查清的,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5、经办流程和方式:(1)企业申请。①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在每季度首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向社保缴费地所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上一季度的补贴申请。②填写《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表》(附件3,一式两份,需企业盖章);申请企业对企业规模作出承诺。(2)受理审核。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通过系统校验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就业登记信息、社保缴费信息和毕业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查询企业就业人员数量或企业参保人员数量,通过企业提供的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材料要求申请企业在申领表上承诺企业规模类型。(3)申领公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过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将补贴情况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发放企业基本银行账户。 6、咨询电话:平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4681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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