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rlzyshbz/2021-0000073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就业补贴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关于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 “以工代训”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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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临人社字〔2021〕29号)文件要求,在我县符合条件的企业中开展“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各类中小微企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的大型企业。 二、申领条件 上述企业在2021年1月至12月,新吸纳劳动者(含劳务派遣人员)就业(新吸纳时间以本年度首次在本企业按流程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并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实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补贴人员需符合法定工作年龄,实发工资不低于平邑县最低工资标准,并需提供银行工资对账单或银行工资明细。 三、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临沂市人社局”官网(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网上办事”— “就业服务人才服务”模块进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公共就业-以工代训补贴申报”模块,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经县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具体步骤参照附件。 提报材料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初次申领); 2、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以工代训补贴申领表; 4、申领月份发放工资银行工资对账单或银行工资明细; 5、诚信承诺书。 上述材料按要求在“系统”中相应位置进行上传,并提供一套纸质材料交县人社局培训科备案。 四、受理日期 政策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平邑县人社局培训鉴定科(平邑县人社局二楼227) 联系电话:0539-4970319 六、注意事项 1、确保申报信息准确无误。系统中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企业及人员信息,信息不准确将造成补贴无法发放及系统数据混乱,提供虚假材料套取骗取国家资金的依法依规严惩。 2、“补贴类型”选择“新吸纳就业”; 3、“以工代训培训情况”中,把培训过程和培训效果说明进行简要描述。具体模板见附件,企业自行补充。 4、确保申领表中人员准确无误。导出系统补贴申领表之后将编号在银行流水及工资表之中依次体现。 5、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企业应承诺所提交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企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通过审核等待打款,到账后各企业需携带往来收据及公章或财务章至县人社局三楼财务科签字确认。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04月18日 以工代训补贴网上申领操作指南 1.在浏览器中输入以下网址,打开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2.点击【单位登录】,点击对话框下方的【首次登录点此注册】,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注册使用账号。账号注册成功后,输入用户名(手机号码)、密码登录系统。 3.进入首页后,点击右上方的【公共就业】,在功能展示界面,找到功能【以工代训补贴申报】,点击【办理】按钮,打开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补贴申报界面。其中【查询】按钮是用于查询补贴申报后的审核进度。 4.打开以工代训补贴申报界面后,按照界面显示的内容维护基本信息,红色星号内容为必填项。 注意:(1)补贴本年度最多申请6次。(2)补贴每个单位每月只能申请一次,比如2021年3月份的补贴申请通过,那么2021年3月的补贴不能再申请;如果2020年3月的补贴申请审核不通过,可以继续申请2021年3月的补贴。(3)企业所属区划,选择了哪个县区,就会推送到哪个县区的人社部门审核。 5.企业信息录入完成后,才可以录入补贴人员信息。 补贴类型选择【新吸纳就业】,可以点击【增加企业在职职工】选择人员。 6.导出以工代训补贴申领表 补贴人员信息添加完成且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导出以工代训补贴申领表】,打印以工代训补贴申领表,打印后请仔细阅读《以工代训补贴申领承诺书》并签字盖章。 7.上传事项材料 事项材料中,必须项为“是”的,必须上传附件。其中“外贸行业上传上年度外贸业务证明”是外贸行业必须上传的附件,其他行业不需要上传。以工代训补贴申领表必须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不能上传EXCEL文件。 8.申报补贴 上述事项维护好且检查无误后,点击【申报补贴】按钮完成申请。申请以后可依次进入【公共就业】-【以工代训补贴申报】-【查询】查询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审核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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