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rlzyshbz/2022-0000262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高校毕业生 | 发布日期 | 2022-10-10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2022年平邑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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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考试工作,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5、本简章由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平邑县民政局、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人社局0539-2060727 15725963631;民政局0539-2652785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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