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czj/2022-0000185 发布机构 平邑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情况 发布日期 2022-10-1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2022年第三季度分析报告
平邑县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2022年第三季度分析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第三季度全县政府采购1880.13万元,节支率2.21%,较去年下降8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率2.35%;网上商城交易额386万元,较去年增长64%,占全部政府采购比率20.5%;项目采购数量515个,较去年增长12%。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暂未纳入一体化系统,是采购额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较多的主要原因。

(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2022年第三季度全县政府购买服务729万元,较去年下降74%,其中基本公共服务436万元,占比59.8%,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293万元,占比40.2%;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数31个,较去年下降7%,其中基本公共服务18个,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13个。

二、项目实施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执行情况

(一)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类情况。2022年第三季度政府采购货物类采购额635万元,占比33.7%;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额729万元,占比38.8%;政府采购工程类采购额516万元,占比27.5%。

(二)政府采购项目备案情况。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在线备案数量205个,较去年下降13.6%。下降原因是今年卫生系统不在一体化内走政府采购程序,导致项目整体数量和金额都比去年有所减少,相应的项目备案也减少。

(三)政府采购项目时效性情况。我县2022年第三季度所有招投标项目均公开了意向,除个别紧急采购项目走应急通道以外,意向公开均超过30天;

(四)政府采购项目预付款比例情况。2022年第三季度政府采购平均预付款比例22.6%。个别项目因为资金原因,没在合同中予以体现,下一步将继续督促采购方克服客观原因,提高预付款比例。

(五)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举报情况。2022年第三季度处理举报类项目1个,目前已经处理完结。代理公司招标文件制作不严谨、代理程序不规范仍然是造成投诉、检举、质疑的主要原因。

三、政策功能落实情况

(一)支持小微企业情况。2022年第三季度政府采购小微企业合同授予1356万元,占全部政府采购比率72%。下一步将继续执行各种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二)支持节能环保产品情况。支持节能环保产品采购金额320.67万元,占全部采购比率的17%。采购个数41906个,占全部采购数量的16.1%。

四、政府采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代理机构从业门槛低,注册公司程序简单,对资质无要求。导致一些代理公司并不具备足够的专职从业人员。另外,一些招标代理机构出借、挂靠代理资质的现象还存在。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代理公司的动态管理,促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广大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二是加强培训,帮助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经办人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有关要求,促其提高政府采购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应确定相对固定专职人员,从事政府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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