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wsjhsyj/2023-0000182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高龄津贴 | 发布日期 | 2023-11-06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2023年高龄津贴发放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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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关于建立和完善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有关规定,我县实行高龄津贴普惠发放制度。凡是具有平邑县户籍,年满90周岁的老人(以户籍登记出生日期为准)全部享受高龄津贴。90周岁至99周岁老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50元。 9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由本人、近亲属或其他委托人代为申请,向所在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户口所在单位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申请90岁以上高龄津贴需填写《平邑县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本人的户籍证明或死亡证明。我县高龄津贴一年发放一次,一次性发放。每年大约11月份下发通知开始申报,各镇街、单位接到9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后,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至县卫健局,卫健局于1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由县卫健局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县财政局直接将资金拨付到各镇街,由各镇街负责具体发放事宜,县直单位报送的由县卫健局负责发放。2023年高龄津贴还未开始申报,申报结束后我局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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