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wsjhsyj/2022-0000200 发布机构 平邑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高龄津贴 发布日期 2022-11-2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统计发放2022年度高龄津贴的通知
关于统计发放2022年度高龄津贴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按照《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关于建立和完善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有关规定,我县实行高龄津贴普惠发放制度。2022年度高龄津贴统计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各单位统计所辖范围内(以户籍所在地为准)高龄老人信息,并进行申报。

一、申报条件

凡是具有平邑县户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满90周岁的老人(以户籍登记出生日期为准)全部享受高龄津贴。

二、发放标准

1、高龄津贴按月计发,到龄当月开始发放,死亡次月停止发放。

2、90周岁至99周岁老人(1923.01.01-1932.12.31期间出生),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3、100周岁及以上老人(1922.12.31(含)之前出生),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50元。

4、出生日期在1922.02.01至1922.12.31期间的老人,补贴标准跨档,未满100周岁的月份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满100周岁当月开始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50元。

三、申报流程

四、申报材料

1、《平邑县2022年度高龄津贴审核表》(附件1)纸质版(加盖公章);

2、《××单位2022年度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

3、①户籍证明,户籍证明的日期应在2022年12月1日之后,不可以用之前的户籍证明作为申报依据;②如果老人在享受津贴期间去世,其配偶或子女申请津贴的,需提交老人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4、根据审计部门要求,此次高龄津贴发放统一使用本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本)通”,无“一卡(本)通”的人员请及时到平邑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办理时告知银行工作人员标注“一卡(本)通”)。

5、申报2019-2021年度漏报漏发的高龄津贴,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所在单位出具情况说明纸质版(加盖公章),简要说明漏报漏发的时间阶段,并证明情况属实。

五、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据实统计申报,并于2022年12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县卫健局老龄健康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如因延误报送导致高龄津贴不能按时发放,各单位自行负责。


附件1:平邑县2022年度高龄津贴审核表

附件2:2022年度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

联系电话:4211219 4211638

邮箱:sdpyllw@126.com


平邑县老龄工作委员会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附件1:平邑县2022年度高龄津贴审核表.docx
附件【附件2:2022年度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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