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wsjhsyj/2022-0000129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卫生健康局 |
| 公开目录 | 卫生健康监督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2-03-0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2022年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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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为维护校园卫生安全健康环境,切实维护学生健康权益,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进一步提高我县学校卫生监管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以及常见病、地方病和多发病卫生管理等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并消除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指导和督促学校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改善教学和生活环境,防止生活饮用水污染及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权益。 二、监督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中心小学等各级各类学校。本次监督检查率应不低于辖区学校总数的20%(各类学校检查数量应分别不低于其总数的20%). (二)监督检查内容。 1.学校传染病防控情况。 ①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老师配备情况; ②学校卫生室或保健室设置情况; ③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情况; ④学生晨检、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情况; ⑤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情况。 2.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 ①校内供水设施卫生许可、管理情况; ②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情况; ③涉水产品有效卫生许可批件索取情况。 ④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情况;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4.常见病、多发病卫生管理情况。 ①学生健康体检及管理情况; ②学生常见病防治防控情况; ③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情况; ④学校内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情况; 5.教学及生活环境卫生情况。 ①室内采光、照明等环境卫生情况; ②黑板、课桌椅等教学设施的设置情况; ③学生宿舍厕所等生活设施卫生情况; ④教室人均面积、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卫生检测情况; 6.校内公共场所卫生情况。 ①游泳场所卫生许可情况; ②公共浴室卫生许可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3月中旬) 各镇(街)卫生监督协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辖区实际,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各类学校应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切实做好学校卫生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到位,并将自查报告分别报送主管教育部门、平邑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 (二)监督检查阶段(2022年5月上旬------8月上旬) 平邑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会同教育体育局,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卫生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现场检测及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三)全面整改阶段(2022年8月中旬) 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发现问题认真整改,督促抓好落实,对于不整改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将依法严肃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学校卫生工作方针,切实提高对到学校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教育部门管理督查、卫生健康部门监督指导、学校具体实施的原则,落实好主体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定期工作会商和联络机制,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开展情况的调度、督导和检查评估,不定期通报学校卫生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注重总结经验,创新监管模式,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人员培训。平邑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适时组织学校卫生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素质能力,学校卫生管理人员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不定期巡查,及时发现报告问题隐患,确保学校卫生全面达标。 (三)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要按照《关于落实2022年国家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和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下达的“双随机”任务清单要求,完成学校卫生监督抽检相关工作任务。对监督抽检和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抓好落实,对于不整改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四)健全档案,动态管理。以学校为单位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分户档案,实行一校一档、动态管理,及时修改完善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相关内容。 各中队10月29日前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工作总结报送平邑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二中队 平邑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二中队联系人:魏开慧 电话:17661681050 平邑县卫健局 2022年3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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