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 号),根据省政府关于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及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21]5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持“科学规划引领、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政策机制、强化资源管护”的原则,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优化国土空间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为把平邑建成“山清水秀幸福和谐”市域副中心城市提供良好生态空间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顺应自然,充分利用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促进植被恢复。
2、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宜林荒山、荒地、荒滩植树绿化为重点,整体推进山区、平原、水系、道路、城乡绿化美化。
3、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构建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
4、坚持节约优先、量力而行。统筹考虑生态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数量和质量并重,节俭务实开展科学绿化。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 28%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66万立方米以上,中心城区绿地率不低于 35.12%,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9.1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1.55 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小于90%;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不小于90%;河道绿化普及率不小于85%。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退化公益林修复与森林质量提升工程。按照“扩绿量、提质量、保存量、增效益”的总体思路,以提质增效、培育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在蒙山区域深入开展退化公益林修复与森林质量提升,计划到 2023 年完成退化公益林分修复848.56公顷,森林质量提升517.17公顷。通过抚育间伐和冠下或林窗人工更新造林,改善林分结构,优化树种组成,着力培育异龄复层混交林,提高林分稳定性和抗逆性,提升林地生产力和多种效益,实现森林可持续健康发展。(牵头单位:林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国有林场总场、柏林镇)
(二)实施小微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以平邑县生态保护总体规划为指导,与平邑县城市总体规划紧密衔接,以恢复湿地面积、改善流域水质与生态环境为目标,坚持生态保护与建设和流域污染防治并举的原则,深化流域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努力实现水质目标与流域生态环境安全。计划对全县100个小微湿地进行修复,总面积700亩,以各小微湿地本身为核心区,在周边形成具有缓冲、保护、净化功能的生态圈层,减少周边面源污染及生产生活对湿地水体的影响,使恢复后的湿地生态系统具有净化水体的功能,生态系统更加健康,具有应对周边生态胁迫的能力和正向演替的基础。(牵头单位:林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国有林场总场、相关镇(街))
(三)实施生态脆弱区修复工程。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及国土空间规划,依托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以县城南部、西部丘陵区为重点,以小流域为单元,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宜林荒山、荒坡、荒地、荒滩植树绿化;加强对未成林地、疏林地、其他无林木林地补植造林;加快废弃矿山、采石取土创面生态治理进度。计划到2025年完成脆弱区新造林8000亩,完成未成林林地、疏林地、其他无立木林地补植补造5000亩,完成废弃矿山、采石取土创面复绿1200亩。(牵头单位:林业发展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各镇(街))
(四)实施城区绿地系统建设工程。以“一核为主,两廊串城,双轴辐射,四点散步”为总体构架,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区域分异、远近结合的原则,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落实城市绿化用地,结合城市更新,采取拆建建绿、留白增绿、见缝插绿、立体植绿、修复还绿等方式增加城市绿地。计划至2025年,规划新建城市综合公园2处,新建社区公园5处,新建儿童公园1处,新建滨水带状公园1处,湖东带状公园1处,提升浚河路街旁绿地1处,新建街旁绿地15处。同时根据现状绿地存在的诸多问题,加大对莲花山公园、浚河公园的提升改造。(牵头单位:园林服务中心;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平邑街道)
(五)实施生产绿地建设工程。根据城市绿化持续发展的需要,选择土壤丰富、水源较好、交通方便的地段建设生产绿地,以平邑县乡土树种为主,加大优良新品种的引进、培育。对标兰陵国家农业公园,连片打造保太镇花卉苗木基地,规范提升耀佳苗木市场,打造集销售、观光、餐饮、住宿、购物于一体的花卉苗木小镇。加大武台黄桃、保太花卉、柏林蓝莓、卞桥果蔬、温水奇异果等种植基地建设,不断扩大全县生产绿地面积。(牵头单位:园林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林业发展中心、财政局、发改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各镇(街))
(六)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大力开展环城生态林带建设,大力推进城镇庭院绿化,以乡村废弃闲置土地、边角地、四旁隙地等为主落实乡村绿化用地,大力推进乡村绿化;依法依规落实铁路、公路等通道和河湖岸线绿化用地,构建绿道网络,发展集中连片、融合一二三产业的绿色美丽新乡村。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重点做好濒危和长势衰弱的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工作,及时开展土壤改良、灌溉排水、有害生物防治、防腐与树洞处理以及保护设施建设。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科学规范、因害设防建设农田林网。至2025年,创建20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5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90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50个县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完成80株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林业发展中心、财政局、发改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各镇(街))
(七)结合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湿地工程、生态绿化工程。依托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促进解决沂蒙山区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保障南水北调干线水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项目重点对浚河流域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实施浚河、银线河、金线河、柏林河、鲁埠河、兴水河等6条河道、10km 镇区段河道以及100座塘坝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结合该项目,计划新建生态湿地8处,新筑堤防堤坡和防汛路肩种植金银花、紫穗槐、连翘等灌木,撒播狗牙根、高羊茅等草籽46万m2;在部分河段种植水生植物64万m2。(牵头单位:水利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相关镇(街))
(八)加强森林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依托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着力解决蒙山区域森林群落结构不完整、病虫害危害严重、林分稳定性差、生产力减弱等问题,更好地提高林分质量,保护森林资源。计划到2025年建设生态保育通道127.8km,生态溢流坝43座,生态水池51处,生态防护墙26.89km,自然保护观测站9处,生态保育管网12.6km。完成飞机防治美国白蛾80万亩,日本松干蚧防治0.5万亩,松材线虫病普查监测52万亩。(牵头单位:林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各镇(街))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规划,合理落实绿化用地。依据平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科学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等国土绿化相关规划,紧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全域管控。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结构、土地适应性等因素,科学划定绿化用地,合理确定营造林总任务量,建立绿化任务落实到国土调查数据库的会审制度,全面实行落地上图精细化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国土绿化。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三条控制线”,建设形成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绿色空间布局体系。
(二)适地适绿,科学选择树种草种。参照《山东省国土绿化优良树种推荐名录》,加大乡土树种草种种质资源普查与保护。山上造林绿化按照适地适树原则,优先使用乡土树种。城市绿化坚持绿化与美化相结合,优先选择吸尘能力强、降噪功能好的乡土乔木树种,构建以乔木为骨干、乔灌草相结合的生态园林景观。公路两侧、景区周围、农村“四旁”注重乔灌花草的合理搭配。铁路两侧选择经济适用,易于管护的乡土树种,形成内灌外乔、立体复层的绿化带。河湖岸边优先选择根系发达、固土能力强的防护树种。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和废弃矿山、采石取土创面选择耐干旱、耐瘠薄、生命力强的树种。乡村绿化要根据立地条件发展经济果木、苗木花卉、森林食品、森林药材等树种,发展乡村特色产业。谨慎使用外来树种草种,避免在居民区周边栽植易致人体过敏、损害人体健康的树种草种。
(三)厉行节约,务实推进国土绿化。遵循“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原则,造封育结合推进造林绿化,不提倡大规模、高投入采用辅助工程措施创造条件造林绿化。统筹考虑绿化后期维护成本和长期效益,科学确定绿化方式和模式,合理运用集水、节水造林技术。城市绿化要选择适度规格的苗木,坚决反对“天然大树进城”“一夜成景”等急功近利行为,推广抗逆性强、养护成本低的地被植物,拒绝奇花异草,严格控制高耗水草坪种植,严禁铺张浪费搞绿化工程。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植草沟等,提高城市绿地系统调蓄净化、涵养水源的海绵能力。不得采用非通透性材料覆盖树木周围地面,除必须截干栽植的树种外,应使用全冠苗,不得过度修剪以致出现“断头树”。乡村绿化美化要充分利用其固有的自然本底,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园林化。严禁脱离实际、铺张浪费、劳民伤财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
(四)严格保护,实现绿化资源提质增效。强化新造幼林地抚育管护、补植补造,提高成林率。大力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退化林修复,优化森林结构和功能,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性和碳汇能力。加强森林防火、防病虫害基础能力建设,落实森林防火、防病虫害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全面落实分级认定和保护要求,建立古树名木图文档案和电子信息数据库,对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及时开展抢救复壮。加强县城规划内的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县城范围内自然山体保护和绿化。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乱砍滥伐、非法开垦、非法侵占林地和毁绿、占绿等违法、违规行为。遏制违规新增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问题发生。组织开展森林督查、城市园林专项检查等森林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建立破坏绿化资源案件责任追究制度。
(五)规范管理,完善资源监测评价。绿化项目主管部门立足自然地理格局和客观条件,编制国土绿化作业设计(或绿化方案),合理确定绿化目标、模式和规模。社会普遍关心且政府主导的重大绿化项目,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要实行作业设计编制、施工、检查验收全过程监管,强化对土壤、苗木栽植的质量监管。对绿化地块建设地类跟踪监测并确认,确认地类纳入年度变更调查中。建立智慧管理信息平台,构建城市园林绿地土壤质量大数据库和病虫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按照国家国土绿化成效评价办法,因地制宜制定国土绿化评价指标,构建城市绿地生态系统服务卡功能评价体系,科学评价国土绿化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切实履行科学绿化主体责任,明确有关部门的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强化国土绿化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定森林、草地、湿地碳汇行动方案。造林绿化后期管护纳入生态护林员职责范围,并与生态护林员绩效挂钩。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开展科学绿化宣传教育,弘扬科学绿化理念,普及科学绿化知识,倡导节俭务实绿化风气,树立正确的绿化发展观、政绩观。
(二)加大资金投入,健全管理机制。根据绿化任务需要,结合财力状况,做好财政资金预算安排,逐步加大资金投入。不断优化投资结构,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将国土绿化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落实以奖代补、资源利用等扶持政策,实行差异化财政补助政策,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采用市场化、公司化、专业化运作模式,引导企业、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多方面资金投入,多渠道拓宽国土绿化资金来源。
(三)强化技术支撑,开展科技兴绿。大力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和专项调查,加大乡土树种草种、同一适宜生态区优良品种引种驯化、选育、推广应用研究。对山区绿化、平原绿化、村庄绿化等开展专题研究,推广科学绿化配置模式。加强荒山造林、城乡绿化等科学研究,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及应用。积极开展林木新品种审定,开展特色植物新品种培育、城市生态自然群落保护及动态监测等方面科学研究。
(四)开展科学评价,加强绩效管理。结合《平邑县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研究制定科学绿化考核评价指标和考核办法,将科学绿化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林长绩效考核目标。加强督导检查,开展跟踪督查和专项检查,定期通报有关情况。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