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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平邑街道新建庄村实施村改居工作的请示》(平民〔2022〕2号)已收悉。经研究,原则上同意你单位的请示,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各项工作。
特此批复。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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