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平邑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要求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共同做好决策和文件起草工作。县司法局要加强督促调度,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起草部门抓好计划落实,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平邑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计划(5件)
1、平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起草单位:平邑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2、平邑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起草单位:平邑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3、平邑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起草单位:平邑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4、平邑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起草单位:平邑县司法局)
5、平邑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起草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8件)
1、平邑县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平邑县民政局)
2、平邑县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平邑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平邑县水利局)
4、平邑县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平邑县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6、平邑县县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起草单位: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7、平邑县城市园林绿化补偿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平邑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
8、平邑县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暂行办法(起草单位: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