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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杨其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时间:2022-10-11    点击: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杨其文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唐聚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 勇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赵江山同志任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森林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局长(大队长)职务;

陈运龙同志任森林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局长(大队长);

吴昌华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周 飞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管庆伟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公布。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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