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办字〔2021〕41号
各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平邑县2022年度“银龄安康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邑县2022年度“银龄安康工程”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我县老龄健康事业的发展,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在老龄健康事业中的重大作用,提高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庭抵御风险能力,增进老年人福祉,真正将“银龄安康工程”打造成为广大老年人做实事、献爱心的民心工程。2022年我县将继续推进实施“银龄安康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制定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关于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通过实施“银龄安康工程”,提高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庭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2022年“银龄安康工程”的工作目标是: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100%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发动50—59 岁人群投保。
二、工作内容
(一)参保人群
年龄在50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的人员,均可参加“银龄安康”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县政府对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补贴6元,其他年龄段成年人也可以参加投保,县政府不予补贴。
(二)参保标准
2022年50—79周岁的老年人可选择个人缴纳保险费为50元或10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仅可缴纳保险费为50元。“银龄安康”保险保障每人仅可购买一份,若在同一保险期间内购买多份,出险时则最多按照一份进行赔付,超过参保标准规定购买的份数将返还所交保险费。
(三)保险期限和内容
1、50元“银龄安康”保险保障方案:保险期限为1年,投保对象为全县年满50周岁(含)及以上的人员。保险总金额49400元,其中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高残保险金额10000元,因乘坐机动车(非营运类以及营运类交通工具的乘客)遭受的交通意外伤害死亡、高残保险金额10000元,因乘坐轨道交通工具(非营运类及营运类交通工具的乘客)遭受的意外伤害死亡、高残保险金额2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4000元(包括意外门诊和意外住院),因意外住院每天享受30元津贴(一个保险年度最多补贴180天)。
2、100元“银龄安康”保险保障方案:保险期限为1年,投保对象为全县年满50周岁(含)—79周岁的老年人。保险总金额167000元,其中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高残保险金额20000元,因乘坐机动车(非营运类以及营运类交通工具的乘客)遭受的交通意外伤害死亡、高残保险金额20000元,因乘坐轨道交通工具(非营运类及营运类交通工具的乘客)遭受的意外伤害死亡、高残保险金额40000元,因乘坐水上交通工具(非营运类以及营运类交通工具的乘客)遭受的意外伤害死亡、高残保险金额为20000元,因乘坐飞机(非营运类及营运类交通工具的乘客)遭受的意外伤害死亡、高残保险金额为5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8000元(包括意外门诊和意外住院),因意外住院每天享受50元津贴(一个保险年度最多补贴180天)。
三、工作任务和时间
(一)任务目标。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5〕9号文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6〕1号)要求,全市适龄老年人实现银龄安康工程保险全覆盖。2022年目标承保率为100%。
(二)完成时间:11月在全县范围内启动,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收缴、录入工作,确保保单即时生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平邑县卫健局和中国人寿平邑县支公司要确定年度任务指标,牵头推进全县“银龄安康工程”。各镇(街道、)及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2022年全县银龄安康工程任务分配表》(见附件),积极协助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开展工作,把任务指标落到实处。要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集体组织向老年人赠送“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全社会充分了解“银龄安康工程”主要内容和给广大老年人带来的实惠及安全保障,懂得办理和赔付手续,提高全社会参与积极性。
(三)加强分工协作。县卫健局与县人寿保险公司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县卫健局负责目标进度的追踪,不定期召开业务调度会,并将调度情况进行通报;县人寿保险公司负责做好名单和费用的收取、理赔服务工作,同时做好宣导讲解、媒体宣传、宣传资料的发放、承保资料的提供等工作。
(四)提高服务质量。县人寿保险公司在“银龄安康工程”实施过程中,要热情耐心、严谨细致,坚持“购买自愿”的原则和“服务至上、理赔及时”的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和管理,遵守各种制度和程序,杜绝“骗保”行为和理赔不到位、不及时等现象的发生。
(五)实行财政补贴。县财政对户籍在平邑县的60周岁以上投保人每位给予6元补助,收缴结束后根据县卫健局提报的实有投保人数及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附件:2022年全县“银龄安康工程”任务目标表
附件:
2022年全县“银龄安康工程”任务目标表
2022年全县“银龄安康工程”任务目标表 |
序号 |
镇街 |
2022年参保覆盖目标(60周岁以上人口数) |
1 |
平邑街道 |
40146 |
2 |
丰阳镇 |
9751 |
3 |
卞桥镇 |
12034 |
4 |
铜石镇 |
17705 |
5 |
白彦镇 |
16776 |
6 |
仲村镇 |
19272 |
7 |
郑城镇 |
15308 |
8 |
临涧镇 |
11199 |
9 |
地方镇 |
18522 |
10 |
柏林镇 |
12965 |
11 |
流峪镇 |
12191 |
12 |
温水镇 |
12191 |
13 |
保太镇 |
17000 |
14 |
武台镇 |
8640 |
合计 |
223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