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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校外培训市场联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1-08-18    点击: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为健全校外培训市场联合执法机制,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现将《平邑县校外培训市场联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


平邑县校外培训市场联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为健全校外培训市场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我县校外培训市场服务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49号)等政策法规,建立平邑县校外培训市场联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能

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我县校外培训市场联合行政执法和服务工作,听取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汇报,掌握全县校外培训市场动态;研究校外培训市场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联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二、执法服务对象

联席会议制度所称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在平邑县辖区内,由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实施中等及以下与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及其他从事艺体、拓展综合素质等教育教学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的机构、小饭桌(学屋)、仅通过互联网等非线下方式提供培训服务的机构及成人类培训机构不在执法服务范围内。

三、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县教体局是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担任召集人,县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县政府办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联络员。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根据需要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

四、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或遇特殊情况,经召集人决定,召开临时会议,重点研判校外培训市场执法和服务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副召集人或成员单位提议召开联席会议,应报请召集人同意。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

(二)联合执法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联合执法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

(三)日常执法机制。校外培训机构日常违法行为,实行县教体局归口受理和分派、各职能部门督查落实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基层综合相关执法力量,积极参与规范治理工作。

(四)执法函告机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依法对校外培训机构作出行政处罚的,需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结果函告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一)县政府办:发挥校外培训市场联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协调成员单位开展执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校外培训市场健康发展。

(二)县教体局:负责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行政执法,重点做好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监管工作。

(三)县市场监管局: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收费、广告宣传、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监管工作。负责经依法登记且取得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对取得许可且未办理营业执照登记、对许可事项发生变更后未依法进行营业执照变更、违规使用学校名称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法查处;对收费项目和标准未按规定公开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县公安局:负责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检查,强化校外培训机构周边治安管理和巡逻防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办学机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负责依法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进行查处;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人防、物防、技防和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查,会同教育部门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

(五)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消防违规违法行为。

(六)县住建局: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使用房屋安全的监管。

(七)县人社局:负责对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行为、职业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活动行为、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劳动用工行为进行查处。

(八)县司法局:负责对校外培训市场联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执法监督指导。

(九)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做好校外培训市场的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上报校外培训机构有严重安全隐患等重大违法行为并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查处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行为;定期检查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安全、文明创建、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教育教学安全、治安安全等;协助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实施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行政执法;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附件: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附件

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召集人:张晓华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三级调研员,县计划生育协会会长

副召集人:曹兆清 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任曙光 县政府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成员:夏洪文 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县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

康传益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班乃强 县公安局副政委、二级警长

刘林业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亓敏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邵泽坤 县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

唐栓栓 县消防救援大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邱继霞 平邑街道办事处党政办主任(副科级)

李强 仲村镇政府副镇长

刘艳 武台镇党委宣传委员

彭伟 保太镇二级主任科员

王兴玲 卞桥镇人大副主席

郭娟 地方镇政府副镇长

高利东 铜石镇党委宣传委员

崔夫余 温水镇政府副镇长

郝卫国 流峪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刘化彬 郑城镇二级主任科员

王春萍 白彦镇党委宣传委员

李祥锋 临涧镇政府副镇长

李臻 柏林镇党委统战委员

王兆美 丰阳镇二级主任科员

联络员:季媛媛 县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副主任、县教体局职成科科长

葛翔 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

高才仁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三级警长

陈西峰 县消防救援大队检查组组长

王军亭 县住建局质监站副站长

张元鹏 县人社局培训科科长

彭文娟 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负责人

郭晓琪 平邑街道办事处团工委副书记

王洪东 仲村镇中心校校长

陈宗宝 保太镇中心校校长

徐波 武台镇中心校校长

齐敬之 卞桥镇中心校校长

邱明 地方镇中心校校长

齐华 铜石镇中心校校长

李波 温水镇中心校校长

马新报 流峪镇中心校校长

周广胜 白彦镇中心校校长

杨明启 临涧镇中心校校长

王光勤 柏林镇中心校校长

唐沂金 丰阳镇中心校校长

邵玉龙 郑城镇第一中心校副校长(主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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