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rmzfbgsbm/2021-0000176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批复类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12-16 |
文号 | 平政复字﹝2021﹞60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1-12-13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标题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平邑县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的批复 |
相关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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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呈请批准平邑县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的请示》(平自然资规报〔2021〕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平邑县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你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测绘工作“支撑自然资源管理、服务生态 文明建设,支撑各行业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定位,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构建新型基础测绘体系为核心,全面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我县实现“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提供有力支撑。 三、各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依据《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发布本级基础测绘规划,推动本地区基础测绘实现新发展。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在基础测绘经费投入、政策法规体系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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