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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xw/2021-0000008 发布机构 县委部门
公开目录 批复类文件 发布日期 2021-11-22
文号 平政复字〔2021〕57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11-22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标题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全县农村公路路网结构的批复
相关解读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全县农村公路路网结构的批复

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调整全县农村公路路网结构的请示》(平交字〔2021〕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部分农村公路路网结构进行调整。对原等级偏低、已改造拓宽的道路进行提质增效,对原等级较高、功能变弱的道路进行降级管理,进一步发挥交通路网优化、方便群众出行的作用。

二、根据道路现状,将原乡道南夫宁-颛臾部分道路、佟家庄-东围沟部分道路、平和-鲁布、G327-高山峪部分道路降为村道;将原村道资邱-佟家庄、丰阳环湖路升级为乡道,鼎立路升级为乡道,升级后与G327-高山峪合并。

三、请你局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路网结构调整,并及时对公路电子地图进行修改,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对调整后的道路进行管养,确保全县农村公路管养到位。

四、根据本批复意见及时将调整结果向社会公布。

特此批复。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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