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fzhggj/2023-0000108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
| 公开目录 | 价格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3-09-0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山东省天宇自然博物馆门票价格征求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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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天宇自然博物馆门票收费政策临期,其递交了《关于山东省天宇自然博物馆门票价格的申请》。为规范完善收费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景区门票价格政策规定,拟定了《关于山东省天宇自然博物馆门票价格的批复(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请于9月15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 公示期: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15日。 电话:0539-4211628;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山东省天宇自然博物馆门票价格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日
附件: 关于山东省天宇自然博物馆门票价格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天宇自然博物馆: 你单位《关于山东省天宇自然博物馆门票价格的申请》文件已收悉。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景区门票价格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同意山东省天宇自然博物馆门票价格继续执行《关于山东省天宇自然博物馆门票价格的批复》(平发改发〔2020〕38号)确定的标准,并明确如下: 一、山东省天宇自然博物馆门票70元/人/次。 二、严格落实对儿童、老年人、军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价格优惠政策:6周岁(含)以下儿童或身高1.4米(含)以下的儿童、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费;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消防救援人员、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包括一名陪护人员)持本人有效证件免收门票费;省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凭“省市惠才卡”)、教师(教师节期间)等持本人有效证件免收门票费;6周岁(不含)至18周岁(含)未成年人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持本人有效证件实行门票半价优惠。国家和省、市出台新的门票减免优惠政策后,按照新政策执行。 三、加强收费管理,在景区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优惠政策,接受社会监督。收费时应当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 四、本批复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9月30日,期满前三个月重新报批。 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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