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pyjdbsc/2022-0000046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平邑街道 |
| 公开目录 | 水利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2-03-0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严禁在重要水域进行垂钓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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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村水库管理中心、平邑街道办事处、各镇街人民政府、各水库、拦河闸、橡胶坝等管理单位: 近期,随着气温快速回升,我县重要水域(水库、河道、塘坝等区域)垂钓现象越来越多,为了加强重要水域安全管理,营造文明、有序、和谐的水域环境,防止溺水事件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止垂钓时间:从2022年3月4日起。 二、禁止垂钓区域:平邑县境内水库、河道、塘坝等重要危险水域。 三、有关要求: 1、重要水域各相关管理单位要承担起主体责任,明确负责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具体工作措施,将禁止在重要水域垂钓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落实管控措施,结合平邑县防溺水智能化管理平台,加强巡查和常态化管理,及时做好垂钓人员的劝阻工作。 2、加强宣传引导。要继续加大对重要水域禁止垂钓活动的宣传力度,在社区、道路、水库、河道设立宣传栏、警示牌等宣传标语,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夯实群众基础。 3、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垂钓行为,对不听劝阻、私自垂钓发生安全事故的,后果自负;造成公共设施损坏的,有关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4、家长要告知孩子,严禁到库岸永边垂钓玩耍,防止发生青少年溺水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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