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pyjdbsc/2024-0000065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平邑街道 |
| 公开目录 | 林业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4-02-2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2024年元宵节期间森林防火倡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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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街道广大人民群众: 元宵佳节将近,节日氛围愈浓,在阖家团圆、欢度节日之时,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街道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希望您和家人能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共度一个安全、欢乐的节日。在此,我们向全街道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防患于未然。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森林防火至关重要,街道广大人民群众要牢固树立防火意识,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自觉履行防火义务。 二、严格约束行为,减少火灾隐患。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十不准”的相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不在森林防火区域吸烟、焚香、燃烛、烧纸、野炊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明火送灯,竭力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加强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三、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严禁林区内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提倡文明祭祀,树立“思亲莫用烟火扰,文明平安祭祖先”的新风尚,倡导献一束花、扫一次墓等无烟祭祀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四、树立法治意识,杜绝火灾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明确规定,凡是破坏森林植被,损坏林区防火设施,造成森林火灾都是违法行为,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街道广大群众严格依法约束自身行为,杜绝森林火灾隐患。 绿色家园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呵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祥和的元宵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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