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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pyjdbsc/2022-0000065 发布机构 平邑县平邑街道
公开目录 林业工作 发布日期 2022-03-3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万寿宫林场(县国有林场总场):

自进入春季以来,我县气温回升迅速,大风天气频繁,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居高不下,加之清明节是祭祀扫墓、进山踏青休闲的高峰期,林区农事用火、旅游用火、祭祀用火急剧增加,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对森林防火和火灾扑救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贯彻落实好领导指示精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各级责任。随着“清明”节日的日益临近,森林防火工作已成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镇街、国有林场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超常规措施,坚决抓早、抓实、抓好。严格按照网格化责任分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将林区内坟头逐一看死盯牢,切实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坟有人守,坚决防止因上坟烧香烧纸引发森林火灾。各镇街和防指成员单位要做好到责任区域督导检查工作,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督促立即进行整改。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镇街、国有林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媒体,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组装宣传车、设立宣传点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各进山路口要设置醒目的防火宣传标牌、横幅、火险等级提示牌,各景区入口要设立宣传点,集中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引导林区群众和进山人员自觉遵守野外用火规定。清明节期间,要按照市林业局要求组织开展好以“预防森林火灾守护平安清明”为主题的“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组织人员进林区、进村居、进农户,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引导群众用植树、送花、压纸不烧纸等文明方式祭扫。

三、严控野外火源。要采取最严厉的火源管理措施,坚决管住林区内违规野外用火,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各防火检查站要严格落实好登记检查工作,切实发挥好关卡作用,对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一律实行集中保管并登记。护林员要到岗到位,坚持全天巡逻护林,严格管控林区内生产、生活用火。积极开展“打击违法用火,严控野外火源专项行动”,各镇街要成立以公安派出所、行政执法中队为主体的联合执法队伍,严厉打击林区内烧香烧纸、烧地边地堰、吸烟野炊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四、加强值班调度。认真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节日期间各单位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在岗在位,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

林业发展中心八个专项督导组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的,将报送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发生森林火灾的镇街、林场等防火责任单位,该通报的通报、该约谈的约谈,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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