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pyjdbsc/2025-0000120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平邑街道 |
| 公开目录 | 农业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5-12-0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冬季农业生产安全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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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低温、雨雪、冰冻、干燥天气频发,易引发农机事故、棚体坍塌、火灾、中毒等安全风险。为保障冬季农业生产顺利开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相关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一、农机作业与存放安全 作业前须确认农机检验合格、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酒后作业和违法载人。雨雪冰冻天气作业时,须为农机加装防滑链,并提前检查灯光、制动及转向系统,作业中要注意控制车速,避免急刹急转。农机如需长期停用,应排空冷却水,妥善保管蓄电池。农机库房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须定期检查消防设施。 二、设施农业安全防护 定期检修大棚结构,及时加固松动部位、更换老化支架,雨雪来临前,要压实棚膜、加固压膜线。规范棚内电路,及时更换老化电线,杜绝私拉乱接;取暖设备应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棚内违规动火和吸烟。 三、种养环节安全防范 养殖场化粪池、沼气池等须设置防护栏、盖板及警示标识,作业前充分通风,严禁火种靠近。农药、化肥应分类专储,远离火源与生活区域,使用时应做好个人防护,规范操作,妥善处置包装废弃物。 四、通用安全与应急处置 严禁超负荷用电,禁止“飞线充电”,定期检查用电设备绝缘情况。作业区域应配备灭火器、急救箱等应急物资,作业人员须掌握火灾、中毒等突发事件处置流程。遇暴雪、强降温等极端天气,应暂停户外作业,及时排查隐患;发生事故须立即撤离,并拨打119、120求助。请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与广大农户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上述安全防范措施,共同筑牢冬季农业安全生产坚实防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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