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平邑街道 >> 正文
索引号 pingyipyjdbsc/2025-0000120 发布机构 平邑县平邑街道
公开目录 农业工作 发布日期 2025-12-0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冬季农业生产安全注意事项
冬季农业生产安全注意事项

冬季低温、雨雪、冰冻、干燥天气频发,易引发农机事故、棚体坍塌、火灾、中毒等安全风险。为保障冬季农业生产顺利开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相关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一、农机作业与存放安全

作业前须确认农机检验合格、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酒后作业和违法载人。雨雪冰冻天气作业时,须为农机加装防滑链,并提前检查灯光、制动及转向系统,作业中要注意控制车速,避免急刹急转。农机如需长期停用,应排空冷却水,妥善保管蓄电池。农机库房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须定期检查消防设施。

二、设施农业安全防护

定期检修大棚结构,及时加固松动部位、更换老化支架,雨雪来临前,要压实棚膜、加固压膜线。规范棚内电路,及时更换老化电线,杜绝私拉乱接;取暖设备应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棚内违规动火和吸烟。

三、种养环节安全防范

养殖场化粪池、沼气池等须设置防护栏、盖板及警示标识,作业前充分通风,严禁火种靠近。农药、化肥应分类专储,远离火源与生活区域,使用时应做好个人防护,规范操作,妥善处置包装废弃物。

四、通用安全与应急处置

严禁超负荷用电,禁止“飞线充电”,定期检查用电设备绝缘情况。作业区域应配备灭火器、急救箱等应急物资,作业人员须掌握火灾、中毒等突发事件处置流程。遇暴雪、强降温等极端天气,应暂停户外作业,及时排查隐患;发生事故须立即撤离,并拨打119、120求助。请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与广大农户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上述安全防范措施,共同筑牢冬季农业安全生产坚实防线。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