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pyjdbsc/2024-0000279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平邑街道 |
| 公开目录 | 移风易俗 | 发布日期 | 2024-09-1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的廉洁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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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部署,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一、紧盯关键节点,扛牢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管理。 中秋、国庆期间是“四风”问题“频发期”,街道党工委把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的重要政治任务,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坚决扛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落细落实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各项举措;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以钉钉子精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严明纪律规矩,守住廉洁底线,严防节日腐败。 街道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坚守清正廉洁,抵制不良风气,带头遵守以下纪律要求:严禁收送礼品礼金、名贵特产、月饼券、蟹券等消费卡券,或利用微信、支付宝、网购邮寄等方式“隔空”收送节礼;严禁提供或接受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接受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及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严禁在节日期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讲阔气、比排场、餐饮浪费;严禁公款吃喝、公款聚餐、用公款搞相互走访;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或将相关费用摊派、转嫁给辖区企业等;严禁在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政务服务等重点工作中加重基层负担;严禁贻误工作,在节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贯彻执行党工委工作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值班执勤期间饮酒、脱岗空岗等;严禁酒驾、醉驾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三、坚持严字当头,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街道纪检监察工委立足自身职能,聚焦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灵活运用专项监督、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手段,综合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要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坚持从严执纪、快查快办,持续释放出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对节日期间不收手、不收敛、顶风作案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部门,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切实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街道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各项纪律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实际行动过一个文明、廉洁、团圆的节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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