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pyzj09/20260907-00002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流峪镇 |
| 公开目录 | 医疗卫生 | 发布日期 | 2026-09-0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流峪镇医保就医费用手工报销明白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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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就医费用可以申请手工报销? 答:参保人在已实现联网结算的定点发生的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和住院费用,应当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联网结算,原则上不再接受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请。因结算网络系统、就诊凭证等故障导致无法直接结算的,相关医疗费用可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参保地按规定为参保人员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二、手工报销办理流程有哪些? 答:(1)住院病人须持医院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清单,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门诊病人须持医院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清单,处方底方;门诊慢特病病人需持医院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清单,就医记录(或诊断证明)。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材料齐全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3)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结算后,将报销医疗费用拨付至参保人员社保卡的金融账户。 三、意外伤害情形,如何办理手工报销? 答:定点医疗机构应加强外伤人员身份认证,对于符合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参保人主诉无第三方责任的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可结合接诊及参保人员病情等实际情况,由参保人员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因客观原因无法联网结算的,参保人须提供病历复印件、第三方赔付材料,并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书面承诺书等材料申请手工报销。 四、住院期间外院检查治疗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仅限“双通道”药品),如何报销? 答: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对于患者住院期间确需到外院检查治疗或到定点药店购药的,可持《住院期间外院检查治疗或定点药店购药单》,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章,相关费用纳入本次住院费用跨省联网结算。 因客观原因无法联网结算的(仅限异地住院的),参保人可持医院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及《住院期间外院检查治疗或定点药店购药单》回参保地(临沂)进行手工报销。 五、医疗费用票据丢失,如何办理手工报销? 答:参保人就医费用原始发票丢失的,参保人可以提供相应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发票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经医保经办机构严格审核后,可作为报销凭证。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参保人员应作出不重复报销、不重复享受待遇的书面承诺,并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同时提供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如果有电子发票,重新打印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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