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pyjdbsc/2023-0000288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平邑街道 |
| 公开目录 | 救灾 | 发布日期 | 2023-12-1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街道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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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我街道区域内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学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平邑县义务教育学校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平邑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邑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此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学校是:平邑街道内经依法批准设立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按程序审批成立的教育机构。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妨碍,或对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有关部门和学校立即处置的危险事件。包括: 1.3.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水灾,台风、暴雨、冰雹、高XX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以及由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 1.3.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学校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学校设备质量安全事故,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危险品安全事故等。 1.3.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以及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严重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1.3.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如非法集会、示威游行、集体上访等;各类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如试卷泄密、考场失控、群体作弊等。 1.4、工作原则 (1)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 (4)区分性质,依法处置。 (5)部门联运,协调应对。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2.1.1应急指挥部组成和职责 街道办事处成立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分管领导任总指挥,派出所、卫计办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包括:派出所、文化站、卫计办、住建办、国土所、信访热线办、财政所、市场监管所、宣传办、街道纪委、安委办、卫生院。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对重、特大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突发事件的决策和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1.2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1、文化站:负责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2、派出所:负责提供安全设施建设指导,协助学校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提高师生法治意识;及时封锁事故现场或可疑区域,负责做好安全保卫、秩序维护、交通疏导、事故调解以及强制执行任务;在处理统一考试安全事件中,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及时侦破案件,维护考试权威和考场秩序;对于刑事案件,要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依法拘捕嫌疑人员,最大限度地保证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3、爱卫办: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技术方案,负责对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患者的医疗救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有关卫生学处置,必要时提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 4、住建办:负责对全街道教育设施进行科学规划,消除和减少学校受地质灾害的影响。配合做好校舍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5、国土所:负责全街道学校周边地质灾害的治理和监测工作。 6、财政所:及时拨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费用,落实各项应急物资专款,做好资金使用监督工作。 7、信访办:做好重大教育信访事件的接访工作。 8、街道纪委:负责对在重、特大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人员进行查处。 9、市场监管所:负责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0、宣传中心:负责做好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2.2工作机构 街道应急指挥办公室设在文化站(以下简称教育安委办),由文化站专职人员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和制订预防、处置全街道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工作机制和工作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建立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及时消除突发事件的隐患,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负责学校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2)具体组织实施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指挥部并立即赶赴现场,根据指挥部的指令进行应急处置;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态发展、处置情况;配合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开展救援工作。发生一般性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时,立即做出处理事件的决策,指挥和协调具体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息,及时收集报送有关信息;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及现场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行动;指导相关单位做好险情地区师生的安全转移工作等。 (3)负责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建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档案;追究责任,实施奖惩;排查损失情况,督促学校开展修复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做好事件的调查和结案等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测预警信息 学校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教体局,若因情况复杂,2小时内难以上报的,必须先电话报告,待情况核实后,再书面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同时报告教体局。特殊情况,应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及有关部门报告。 (4)续报: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续报事件处置情况及事态变化情况。 3.2预测预警行动 1、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按照工作职责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对各种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4、应急响应 4.1建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逐级报告制度 (1)一旦获悉可能发生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或发生突发事件后,学校应当在半小时内向街道教育安委办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伤亡人数、波及范围,经济损失初步估计和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等。同时,随着事态的发展做好续报工作。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2)街道教育安委办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力量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及时采取必要应急措施。情况严重时,街道教育安委办要在1小时内向平邑县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县教育报告。 (3)当发生重、特大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时,街道教育安委办要立即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4.2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基本应急处置措施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在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立即组织力量深入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基本应急处置措施如下: 4.2.1食物中毒处置措施 1、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在第一时间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助,安排学校教师负责陪护,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2、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3、落实卫生防疫部门采取的其他消毒、防疫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4、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事态发展的详细情况。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2.2传染病疫情处置措施 1、发生传染病疫情后,学校应立即报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的医疗救治和隔离工作,必要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病人的抢救和转运工作。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与应急接种和预防服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全方位消毒和个人防护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3、学校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工作,提高学生的防病意识,消除社会的恐慌情绪。 4、协助卫生主管部门进行传染病控制措施效果评价,及时调整防控措施。 4.2.3实验室有毒物品泄漏的处置措施 1、试验室发生有毒物品泄漏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学生有序的离开现场,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组织人员看护,禁止人群和车辆进入。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入现场救援,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且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进入现场后,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立即关闭阀门,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堵住泄漏处。 3、泄漏物处置: (1)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 (2)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可用泡沫或其它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将收集的泄漏物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2.4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发现火灾事故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解救受困人员(特别是小学生、少年儿童),利用现有灭火器材进行灭火(严禁小学生参与救火),以控制火势,并采取切断火灾现场电源、煤气,停止非消防用水等紧急措施,避免继发性灾害。 (2)根据灾情及时向119报警,必要时联系120急救,在消防、医护人员到场后,主动提供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医护、消防人员开展人员施救和灭火抢险工作。 (3)出现重大火警时应全力组织学生有序撤离,疏散至安全地带;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及时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确保人员、财产安全。协助消防部门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取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切实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4.2.5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安全事故,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遇有学生、教工受伤,应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2)迅速采取切断现场电源、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4.2.6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组织学校医护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向120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当地政府支援帮助。 (3)迅速通知受害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4.2.7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开展各类大型校外活动必须按程序报批,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报教育主管部门;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受伤,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维护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并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寻求各部门的支持援助。 4.2.8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加强校车和租用车辆安全管理。学校车辆要定期保养、维护,确保安全。租用车辆要在检查其是否有合法手续;是否经公安、交通部门审验合格,达到安全要求,具备营运资格;是否办理了相关保险之后再签订租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接送师生的安全。 (2)校园及周边发生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拨打110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遇有学生、教职工受伤,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4)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取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并作出处理。 4.2.9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处置措施 (1)学校要做好食堂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保障等环节的防控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水管爆裂、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紧急情况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蓄水池、供水塔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4.2.10校园暴力侵害事故处置措施 强化门卫值班。对进入校园的人员严格实行盘查确认、登记准入、离校反馈制度,严控社会闲杂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对未经许可携带可疑物品强行闯入者,门卫和安全保卫人员应及时将其逐出学校,并发出警告。 4.3信息发布 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会同县教体局开展。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散发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公众号或政府网站发布信息。 4.4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平邑街道应急指挥部宣布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后应急期结束。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街道教育分管领导和各教育学区辅导中心要迅速查清学校受损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督促学校立即组织力量,开展修复工作,尽快使学校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积极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5.2建立档案 教育学区辅导中心和事发学校(单位)按照逐级报告制度,做好后期处置情况的报送工作,并将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案,建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档案。 5.3实施奖惩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5.4调查和总结 根据应急职责,组织实施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的小组和有关单位,在应急工作结束后的12天内,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提交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的书面总结汇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处置情况、善后处置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情况汇总后,向县教体局提出书面报告。 5.5完善制度 各教育学区辅导中心和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 6保障措施 6.1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讯方式方便快捷和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6.2物资保障 学校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并做到物资存放合理,通道畅通,运输便利、安全。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包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6.3资金保障 学校要严格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6.4人员保障 学校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要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及时调整组成人员。学校的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 7、附则 7.1修订与管理。 平邑街道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应将此预案报政府办和县教体局备案。为了使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对策不断完善,平邑街道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本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平邑街道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承担。 7.2预案衔接 本预案衔接《平邑县义务教育学校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平邑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邑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村居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 7.3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平邑街道办事处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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