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pyjdbsc/2023-0000274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平邑街道 |
| 公开目录 | 救灾 | 发布日期 | 2023-12-0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街道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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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地质灾害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社会生产生活,增强应急保障能力,满足有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需要,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平邑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平邑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平邑街道辖区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灾后抢险救灾和临灾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的工作原则。 1.5风险分析 平邑街道辖区内主要有1个地质灾害点:灾害等级为小型;地理坐标:经度:117.5295,纬度:35.5174。主要威胁村北群众。威胁人口90人,威胁财产约1000万元。 2应急组织体系 2.1应急指挥部 平邑街道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突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指挥长:党工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 副指挥长:党工委、政府分管领导 成员:平邑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工作区书记、村(社区)支部书记 负责组织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全局形势,作出重大决定,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调度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工作。 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舆情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管控组、善后工作组等。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党建办、经贸办、人事办、人社所、综治办组成。 抢险救援组由乡建办牵头,林业站、团委、应急办、农业办、环保所、水利站、消防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组成。舆情管控组由宣传中心牵头,热线办、文化站、移风易俗办、老干办组成。 物资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统计站、武装部、招商办、经管站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计生办牵头,平邑街道卫生院、平邑心理医院、残联组成。 交通管控组由综治办牵头,各派出所、执法中队配合。 善后工作组由督查办牵头,扶贫办、工会、信访办、妇 联、民政办、纪委、审计所组成。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分管领导兼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抢险救援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调用;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突发地质灾害重要信息;组织发布突发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承担突发地质灾害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相关事项。 2.3村居应急机构 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组织网格员、灾害信息员、村居委会成员、物业服务人员、党员、村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排查、发现、报告险情,开展自救互救。 3监测与预警 3.1监测 加强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动态监督管理,通过专业监测、网格员、灾害信息员上报、公众上报等渠道收集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地质灾害监测点在接收到恶劣天气可能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天气预警后,应加强对灾害点的监测,及时研判隐患动向,密切关注动态变化,预测事态发展趋势,提出处置措施建议,作出险情警报,并向基层组织、单位传达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提前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3.2预警 平邑街道应及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和警报信息,密切关注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播发的预警信息。 网格员、灾害信息员、群众发现地质灾害事件征兆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平邑街道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进行研判,应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对可能受事故影响区域进行预警。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当已预警的突发事件不再满足预警启动标准或上级取消预警时,解除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4.11信息报告要求 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村居干部、灾害信息员、网格员及有关单位应立即上报平邑街道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核实险情灾情及时向县有关部门汇报。 4.12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要简明扼要、清晰准确。报告内容应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规模等;地质灾害造成的伤亡和失踪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户数、人数、财产数;地质灾害引发原因及趋势、已采取措施及意见建议。 4.2处置措施 灾害信息员、网格员、村居干部发现或接到灾情险情报告后,应及时通知受威胁人员,危急时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并上报平邑街道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接到灾情险情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领导救援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各应急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进行先期处置,协助基层相关人员做好避险撤离工作。组织迅速查清灾情险情,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醒目的危险区警示标志,按照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紧急避灾疏散,抢救伤员,勘查现场,掌握情况,维持秩序,疏导交通,控制危害,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可能危及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应当先将有关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后,方可开展其他应急处置工作。对已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次生、衍生灾害的,应当果断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科学处置,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防指、政府支援。 (一)制定方案。根据受灾情况,研判现场状况,制定处置方案。 (二)营救、疏散人员。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及周边有关人员。 (三)抢险救援。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处置,迅速开展减灾救灾行动,以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先,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四)现场管制。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将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合理设置出入口,控制进入事故应急救援核心区域的人员、车辆,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的顺利通行。(五)医疗救护。组织开展现场紧急医疗救护,及时转移危重伤员。根据需求请求上级调派医疗卫生专家、专业医疗队伍进行指导和支援。 4.3应急结束 (1)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 (2)地质灾害发展形势趋于稳定; (3)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基本得到控制; (4)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 (5)灾区生活基本恢复正常。 根据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意见,参考上述指标,终止应急响应,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结束。 5后期处理 5.1善后处置 协助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数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关工作。 5.2恢复重建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平邑街道应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收集灾害人员信息、损失信息,负责受灾群众的维稳工作。 5.3评估总结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平邑街道建立由基干民兵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把社会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队伍纳入平邑街道应急救援体系,并借助平邑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县应急部门专业队伍的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2物资保障 平邑街道、村居、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工具,建立台账,定期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和完善,随时保持可用状态。 7预案管理 7.1宣传培训 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提高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能力,增强抢险救援意识。 7.2应急演练 平邑街道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演练。演练结束后按要求评估总结演练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7.3预案衔接 本预案衔接《平邑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平邑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村居的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 7.4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平邑街道办事处发布并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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