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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pyjdbsc/2023-0000272 发布机构 平邑县平邑街道
公开目录 救灾 发布日期 2023-12-0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街道山林火灾应急预案
平邑街道山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山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山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山林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指挥有序,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山林火灾危害,有效保护山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1.2编制依据

依据《平邑县山林火灾应急预案》《平邑街道突发事件总体

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平邑街道辖区内发生的山林火灾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科学处置的工作原则。

1.5风险分析

平邑街道涉及17个工作区,96个村(社区)。发生山林火灾后将对山林资源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2应急组织体系

2.1山林防灭火指挥部

平邑街道山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山防指)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山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指挥长:党工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

副指挥长:党委、政府分管领导

成员:平邑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工作区书记、村居(社区)书记。

负责组织山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全局形势作出重大决定,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调度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工作。

山防指根据工作需要设综合协调组、灭火救援组、舆情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管控组、善后工作组等。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党建办、经贸办、人事办、人社所、综治办组成。

抢险救援组由乡建办牵头,林业站、团委、应急办、农业办、环保所、水利站、消防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组成。舆情管控组由宣传中心牵头,热线办、文化站、移风易俗办、老干办组成。

物资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统计站、武装部、招商办、水利站、经管站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医保办牵头,平邑街道卫生院、东阳心理医院、计生办、残联组成。

交通管控组由各派出所牵头,执法中队、农机站、农工办、科协配合。

善后工作组由扶贫办牵头,督查办、工会、信访办、妇联、民政办、纪委、审计所组成。

2.2山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山防指办)

山防指办设置在防火办,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山防指办为山林火灾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山防指日常工作;统筹灭火救援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调用;组织落实山防指决定,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开展山林火灾的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山林火灾重要信息;组织发布山林火灾预警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山林火灾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山林火灾应急演练、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相关事项。

2.3村居应急机构

村居(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组织网格员、灾害信息员、村居委会成员、物业服务人员、党员、村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排查、发现、报告险情,开展自救互救。

3监测预警

3.1监测

加强山林火灾的动态监督管理,通过专业监测、网格员、灾害信息员上报、公众上报等渠道收集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山林防火站应加强山林防火巡护和暸望监测,密切关注动态变化,预测事态发展趋势,提出处置措施建议,作出险情警报,并向山防指办报告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提前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3.2预警

及时接收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和警报信息,密切关注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播发的预警信息。

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宣传车、村广插或组织人员以网格为单元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预警。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收到预警信息后,各村居(社区)、林业站及自然资源所等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山林火险顶警变化,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山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山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落实防火队伍、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山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山林火险消除或上级发布取消预警时,解除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4.11信息报告要求

所有单位和个人均有责任进行山林火灾报告,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原则,及时、准确、规范地报告山林火灾信息,并向可能受影响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山林火灾发生后山防指办及时调度火情信息和扑救工作进展情况,研判火情发展动态和资源保障需求,并安排专人按规定向上级报告火场动态信息,信息报告应格式规范、详实准确。

4.12报告内容

火灾发生的等级、时间、地点、类型、伤亡人数、火情态势、扑救力量、火场及周边情况、可能引发因素、发展趋势以及先期处置情况等。根据山林火灾发展变化、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进展,加大续报工作力度,密切跟踪火情进展,随时上报最新信息。

4.2处置措施

4.2.1现场处置

山林火灾发生后,基层组织和单位应进行先期处置,及时控制事态发展。

山林火灾发生后,山防指办立即就近组织应急队伍参与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

各扑火力量在山防指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山防指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气象条件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安全避险区域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和撤离路线,确保各类扑火人员安全。必要时请求上级防指、政府支援。

4.22扑火方法

在扑火战略上,要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教,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教为销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教,减少山林资源损失。

在扑火力量使用上,以县山林消防队伍为主,平邑街道半专业队伍和群众扑救队伍为辅。

4.23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山林火灾威胁时,应及时按照当地紧急疏散方案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的医疗保障。

4.2.4救治伤员

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在扑救现场待命,设置临时医疗点,如有伤病员及时组织治疗。

4.25保护重要目标

当危险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气管道、电力、通信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请求相应专业消防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设置消防障碍物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26维护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相关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4.2.7火场清理看守

山林火灾明火扑灭后,平邑街道山防指继续组织足够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一般山林火灾看守火场48小时以上。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汽后,扑火人员方可撒离。

4.3应急结束

在山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或者上级应急组织发布结束应急响应命令时,由山防指决定终止应急响应,组织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有序撒离,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同时通知相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恢复道路交通、生产生活秩序。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山防指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山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山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

山防指协调公安机关对山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5.2责任追究

对山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3评估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平邑街道建立由基干民兵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把社会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队伍纳入平邑街道应急救援体系,并借助平邑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县应急部门专业队伍的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2物资保障

平邑街道村居(社区)和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工具,建立台账,定期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和完善,随时保持可用状态。

7预案管理

7.1宣传培训

加强山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提高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能力,熟悉掌握扑火机具及扑救山林火灾的业务技能。

7.2应急演练

平邑街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演练。演练结束后按要求评估总结演练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7.3预案衔接

本预案衔接《平邑县山林火灾应急预案》,村居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

7.4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平邑街道办事处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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