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btz/2024-0000071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保太镇 |
| 公开目录 | 公共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4-07-0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保太镇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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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平邑县保太镇劳动人事调解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平邑县保太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由平邑县保太镇人民政府成立。调解中心设主任一名,由保太镇党委组织委员宋加昌担任,副主任一名,由人社所长孟庆国担任,调解员由人社所、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乡建办、水利站、经贸办、市场监管所、交管所等单位共同委派。调解中心办事机构设在保太镇信访调解大厅。保太镇人社所负责调解中心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 二、工作职责 调解中心承担全镇各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各村、工业园区、企业等积极组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劳动争议防范化解工作,努力形成共同参与,相互配合的多元调解格局,同时,调解中心还可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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