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zcz/2023-0000108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仲村镇 |
| 公开目录 | 公共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3-10-2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选优强保巧内容,畅通乡村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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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利剑,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武器,是社会稳步运行的基石。随着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往纵深发展,出现优质、完备的法律服务资源大多集聚、基层公共法律体系成为短板,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势在必行。 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普法的内容缺乏针对性。在具体工作的过程中经常发生信访人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对于法律知识的不了解,出现到纪委、信访等部门缠访的事件,既降低行政服务效率,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纠纷。例如涉及农村宅基地的权属产生的纠纷、公章的真伪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利益问题,设计不够或缺乏针对性。 二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素质参差不齐。目前我国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大多数从业人员年龄区间在36-45岁之间,35岁以下从业人员仅仅占比14%。从业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仅占50%,且存在少数从业人员未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资格证。部分从业人员缺乏职业道德,不提供解决问题的渠道、方法,反而激化矛盾赚取利益。 三是基层法律服务公益性与财政不足的矛盾。目前的现有情况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没有纳入到政府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体系尚未全部确立。法律工作者提供无偿服务或志愿服务,其所得补助补贴往往不及商业行为所得回报,专业法律服务的持续性、积极性难以得到保障。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分布在农村的优质特色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相对不足,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在质量、效率、普及率、专业性、多样性等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一)以内容建设为核心,使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长远发展。首先,根据群众需要不断精化、细化现有服务内容,延伸法律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和服务细则,为群众的新需求提供便捷、有效、全面的服务,满足基层群众的法治要求。其次,完善日常监督,建立多元评价制度。充分发挥群众作用,倾听群众意见,真正了解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所在,不断完善法律服务产品,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建言献策。最后,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平台的资源整合和利用,形成基层法律服务内容建设闭环。 (二)以人才建设为供给,使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首先,要进一步发挥法律专业人才的主力军作用,巨大的基层社会治理的法律服务市场需要充实的法律产品、高质的法律人才、丰富的服务内容,吸引包括律师、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法律专业志愿者、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退休公务人员等到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其次,加大对现有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法律人员的专业能力、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推动法律服务的延伸。最后,加强法律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以党建促业务的新路径,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素养。 (三)以财政经费为保障,使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顺利开展。优质的法律服务,切实的服务内容和有效的服务平台都离不开财政的支撑。首先,探索建立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有偿机制,用来鼓励、奖励和表彰提供法律服务或者援助的机构和个人,有效引领各方力量加入到基层的法律服务中来。其次,设立专门资金用于新媒体和新平台上的法律服务,通过利用现代化的媒体和平台,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宣传的有效性。最后,要有独立的监督核算制度,能够落实到位、掷地有声。经费的调拨和使用纳入监督核算制度体系中,使其真正用于基层法律服务,加快推进服务体系建设,让基层的法律服务进入“快车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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