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yxblz/2024-0000057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柏林镇 |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 | 2024-08-2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严禁在耕地内种植杨树、柳树等 经济林木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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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父老乡亲: 耕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耕地红线必须严防死守。近年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让“长牙齿”的硬措施,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一、相关法律法规 1、《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规定,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规定,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不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划和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规模。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未经批准不得将流转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严禁种植杨树、桉树等林木,严禁种植草坪、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的植物,严禁种植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2206号)规定,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模和范围外擅自退耕还林还草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均要整改恢复为耕地。 二、杨树等速生林的危害 1、破坏土壤持水力。杨树等速生林对土壤的水分需求极大,大面积栽种会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土壤持水力变差,导致土壤表面板结,甚至还会出现土地沙化现象。 2、破坏生态系统平衡。杨树等速生林对土壤的肥料和养分需求极大,杨树等速生林的适应力非常强,根系发达,生长速度极快,土地肥力下降较快,造成土壤肥力严重破坏。原生植被因为得不到足够的肥料和养分而受到严重破坏,引发土地退化。 3、影响环境质量,存在火灾隐患。杨絮飞入人的眼睛、鼻孔,可导致皮肤过敏,严重时可加重哮喘、慢性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还可携带和传播病菌,导致鼻、眼等处产生炎症。杨絮特别容易聚集,属于易燃物质,接触明火易发生火灾,造成大气污染。 让我们齐心协力,让农田变成良田,决不让农田“非农化”“非粮化”,落实好中央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要求,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请广大父老乡亲共同监督,如发现有非法占用一般耕地、基本农田栽植杨树、柳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请积极举报。 举报电话:0539-4401001 特此通告 柏林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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