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rlzyshbz/2026-0000014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目录 | 就业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6-02-02 |
| 文号 | 临人社办字〔2026〕1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关于加强政银合作助力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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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商银行临沂分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稳就业的要求,积极拓展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合作银行范围,更好发挥金融助力企业稳岗扩岗支持作用,根据《关于优化调整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的通知》(临人社办字〔2025〕2号)精神,现将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合作银行拓展至招商银行临沂分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招商银行临沂分行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范围为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个人。具体标准及认定条件按照《关于优化调整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的通知》(临人社办字〔2025〕2号)执行。 二、贷款政策 小微企业及个人可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单户授信额度最高800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单户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具体包括: 1.企业信用贷。主要面向小微企业,可通过“线上+线下”的模式申请,单户授信额度最高8000万,年化利率最低2.25%起,还款方式多样,按日计息、随借随还。 2.小微闪电贷。主要面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为无抵押纯信用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100万,年化利率2.68%起,扫码即可申请(二维码见附件),秒批秒贷。 3.小微经营贷。主要面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为房产抵押类贷款,抵押物限制为临沂市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沂河新区和高新区的大产权住宅、沿街商铺或写字楼。沿街商铺或写字楼不能单独抵押,须和上述区域住宅一起办理组合抵押。单户授信额度最高2000万元,授信年限最长10年,年化利率2.48%起。 三、业务流程 1.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可向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贷款申请,也可扫描二维码(见附件)直接向招商银行临沂分行进行线上申请预审。 2.资格审核。由企业申请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配合招商银行临沂分行核实企业吸纳带动就业情况,并将结果推送至本地经办银行。 3.银行审查。经办银行对申请企业或个人进行贷款资格审查,按照招商银行有关规定独立审贷、自主贷款。审核通过的,由招商银行临沂分行上门签约办理,如须办理抵押的,申请人应在招商银行临沂分行要求的期间内,配合银行持贷款合同及有关资料到相应的抵押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房产登记。审核不通过的由经办银行及时通知申请企业和个人。 4.贷后管理。经办银行按规定开展贷后检查、监测预警等,确保信贷资金用于生产经营领域。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协助经办银行核实企业在贷款期内吸纳带动就业情况。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作。招商银行临沂分行确定专人面向全市各县区统一负责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业务办理,各县区人社部门可直接联系招商银行临沂分行具体对接相关业务。人社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招商银行临沂分行对接沟通,配合经办银行做好贷款企业促进就业情况审核,及时将申请贷款企业信息推送至企业所在地经办银行;招商银行临沂分行要按月向所属县区的人社部门报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发放情况,包括发放贷款笔数、贷款金额、贷款余额及企业(个人)名单。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人社部门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做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宣传,特别是将本次扩大银行合作范围及推出的相关金融产品讲清楚、讲明白,确保相关单位、个人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中国银行或招商银行办理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相关业务。 (三)做好工作衔接。本通知印发前已生效的稳岗扩岗贷款合同,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贷款流程、贷后管理以及本通知未明确的仍按照《关于优化调整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的通知》(临人社办字〔2025〕2号)有关规定执行。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公萍,苏国征 联系电话:0539-8057056,8105120 招商银行临沂分行联系人:薛俊吉 联系电话:18053931297 附件:招商银行临沂分行贷款申请二维码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2026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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