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rlzyshbz/2024-0000045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就业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4-04-03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做好平邑县第六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暨市第十七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县区选拔赛承办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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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有关部门,职业院校、培训机构、行业协会、企业: 为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全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决定举办平邑县第六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暨市第十七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县区选拔赛,现开展赛项征集活动,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赛项工种遴选申报应代表我县产业发展方向、覆盖面广、通用性强、从业及参赛人员较多、社会影响大的“高精尖缺”行业,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山东手造·产自临沂”进行遴选;竞赛承办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县有关部门、县级行业协会(学会)、中央驻平邑单位或者县属大企业,具有全县或行业代表性、产业发展好、影响力大、参赛人数多、办赛质量高的赛项进行遴选。 (二)所申报的竞赛承办项目原则上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职业(工种),在本行业、企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且设有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未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或者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但围绕“十强产业”“量质齐升、两年万亿”需要开展的竞赛项目也可申报。 (三)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承办”的原则,具备承办相关职业技能竞赛赛项的实践经验,技术技能水平在全县同行业、领域领先,具备在全县范围内的参赛动员能力,有竞赛所需的硬件条件(场所、设施和器材,并能承担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和竞赛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和技术专家团队,县级竞赛能聘请县级及以上专家担任承办赛项的裁判(市级需市级以上专家)。 (四)多部门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应当由牵头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沟通,进行联合申报。 二、申报材料 各有关部门(单位)在申报承办竞赛时,申报函(式样见附件)及竞赛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竞赛名称、工作目标、组织机构、竞赛项目及组别、参赛条件、实施计划、技术标准、奖励措施、监督仲裁、经费保障等内容。初次申报举办市、县级竞赛的,应当一并介绍竞赛项目背景情况,并对竞赛活动可行性进行调查分析。 三、其他要求 1、2024年度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统一冠名为“临沂市第十七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大赛(竞赛)”,县级职业技能竞赛统一冠名为“平邑县第六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大赛(竞赛)”,办赛经费可以通过单位筹措、社会赞助等多种渠道保障,专款专用,不得向参赛选手、参赛单位收取参赛费用,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 2、纳入市、县级竞赛计划的赛事,主办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如遇特殊原因需要取消或者延期举办的,需向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说明情况,并会同相关部门、合作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3、申报材料(Word版和盖章PDF版)请于2024年4月12日前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临沂市第十七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申报函(式样) 2、平邑县第六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申报函(式样) 联系人:张元鹏 王 晶 联系电话:0539-4970319 邮 箱:pyrsjpx@163.com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
附件【附件1临沂市第十七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申报函(式样).doc】 附件【附件2平邑县第六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申报函(式样) .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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