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rlzyshbz/2025-0000023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经办流程 | 发布日期 | 2025-02-25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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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范围 青年见习计划对象是指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二年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及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鲁人社字[2024]74号) 三、申请见习补贴需要提供 1.《山东省就业见习基地生活费花名册》; 2.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书; 3.工伤保险缴纳凭证或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 4.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工资标准的(我县最工资标准1820元)生活费(银行发放凭证); 5.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明; 6.《山东省就业见习终止证明》; 7.《山东省就业见习鉴定表》。 四、咨询电话 0539-4211787 五、办理地点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创业指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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