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rlzyshbz/2022-0000278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经办流程 | 发布日期 | 2022-10-17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就业创业政策项目】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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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主要内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可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执行期限长期。 2、适用对象: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3、政策依据: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社〔2019〕9号)。 4、补贴标准:2000元/岗。 5、申请材料:(1)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加盖公章);(2)企业财务报表(加盖公章);(3)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4)《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表》。 6、经办流程和方式:(1)创业人员携带补贴申报材料到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验申请材料,登录业务系统核对相应信息,经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7、咨询电话: 平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4211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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