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rlzyshbz/2022-0000276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目录 | 经办流程 | 发布日期 | 2022-10-1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就业创业政策项目】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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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主要内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最高额度为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人社部门审核资格,经办银行按程序发放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同时,还可以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700万元的商业贷款。 2、适用对象: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的小微企业,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3、政策依据:(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7号);(2)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鲁财金〔2020〕25号)。 4、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职工花名册、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人员类别证明、企业财务报表。 5、经办流程和方式:受理市直创业担保贷款的银行:兰山农村商业银行、临商银行、邮储银行临沂分行、河东齐商村镇银行、日照银行临沂分行、齐商银行临沂分行、齐鲁银行临沂分行。各县区受理银行由各县区按要求确定,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6、咨询电话: 平邑县人社局创业担保贷款科4218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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