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rlzyshbz/2022-0000274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经办流程 | 发布日期 | 2022-10-17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就业创业政策项目】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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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主要内容: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中小微企业,每招用1人,给予最高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执行期限至2022年年底。 2、适用对象: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 3、政策依据:(1)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8号);(2)省人社厅《关于公布援企稳岗政策清单的通知》。 4、申请材料:(1)毕业证书(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2)认定企业规模类型的材料(企业据此做出承诺,不留存);(3)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就业登记信息、社保缴费信息等无法通过系统校验查清的,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5、经办流程和方式:(1)企业申请。①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在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向社保缴费地所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②填写《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表》(一式两份,企业盖章);申请企业在申领表上承诺企业规模类型。(2)受理审核。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通过系统校验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就业登记信息、社保缴费信息和毕业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查询企业就业人员数量或企业参保人员数量,通过企业提供的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材料要求企业在申领表上承诺企业规模类型。(3)申领公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过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将补贴情况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发放企业基本银行账户。 6、咨询电话: 平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4681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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