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rlzyshbz/2021-0000056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经办流程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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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就业登记 二、受理单位 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三、办理依据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 2.《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16修正); 3.《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9〕6号)。 四、申请主体 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受理条件 在平邑县行政区划内常住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已实现单位就业的劳动者,其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六、申请材料 《就业登记花名册》 七、办事流程 1.全程网上登记 (1)一窗通办前注册的企业,首次办理就业登记的企业持单位资质证明、业务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通外网就业登记服务功能。一窗通办后,企业的就业登记自动开户。 (2)用人单位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或在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临沂市)-办事服务-单位就业登记业务,录入就业信息,据实提交信息。单位失业转就业人员,用人单位需通知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后,以失业再就业办理新单位就业登记。 2.审核 (1)工作人员在内网收到提报信息后,系统核验社保增加及劳动关系备案情况,后台进行审核。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企业可根据需要将系统生成的《就业人员登记表》、《就业登记花名册》等相关纸质材料,到现场审核盖章。 3.办结 系统核验无误,审核通过。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39-4681802 十一、办理地点 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34窗口,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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