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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rlzyshbz/2021-0000056 发布机构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经办流程 发布日期 2024-02-2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就业登记

二、受理单位

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三、办理依据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

2.《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16修正);

3.《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9〕6号)。

四、申请主体

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受理条件

在平邑县行政区划内常住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已实现单位就业的劳动者,其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六、申请材料

《就业登记花名册》

七、办事流程

1.全程网上登记

(1)一窗通办前注册的企业,首次办理就业登记的企业持单位资质证明、业务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通外网就业登记服务功能。一窗通办后,企业的就业登记自动开户。

(2)用人单位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或在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临沂市)-办事服务-单位就业登记业务,录入就业信息,据实提交信息。单位失业转就业人员,用人单位需通知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后,以失业再就业办理新单位就业登记。

2.审核

(1)工作人员在内网收到提报信息后,系统核验社保增加及劳动关系备案情况,后台进行审核。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企业可根据需要将系统生成的《就业人员登记表》、《就业登记花名册》等相关纸质材料,到现场审核盖章。

3.办结

系统核验无误,审核通过。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39-4681802

十一、办理地点

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34窗口,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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