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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rlzyshbz/2024-0000132 发布机构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就业政策 发布日期 2024-09-3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高校毕业生】2024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高校毕业生】2024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办理条件

在平邑县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缴费,并经临沂市各级人社部门认定为城镇大龄失业人员(“4050”)、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残疾人员、低保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平邑县户籍高校毕业生。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社〔2018)86号); 《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临财社〔2019〕9号)。

三、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二)本人社会保障卡(须激活银行账户功能)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手写本人联系电话)。

(三)其他类别就业困难人员除应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外,按类别还应提供:

1.属于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应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2.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应提供低保证明;

3.属于残疾人员的,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4.属于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的,应提供抚养未成年子女相关材料。

(四)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信息已纳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的,可通过系统核查比对提取的,不再提供相关材料;相关证件能以电子证照替代的,可以使用电子证照。

四、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请。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且个人缴费等条件的,据实填写《平邑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并签署个人承诺。

(二)受理查验。服务窗口审核申报材料,初步查询、比对已享受补贴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受理材料,录入管理系统备案。不符合条件的,材料退回本人并告知原因。

(三)部门协查、社会公示。申报信息汇总并分别与工商注册登记、企业参保缴费等部门数据库比对,甄别申报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意见。

(四)补贴拨付。补贴资金审批后,按程序通过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申请人账户(社会保障卡)。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窗口

联系电话:0539-4681802

就业见习补贴

一、办理条件

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失业登记青年。外地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同等享受就业见习政策。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74号)

三、所需材料

(一)见习单位申请材料

(1)《山东省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见习单位申请实行“全程网办”,以上材料由用人单位在山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就业见习模块填写提交。

(二)申请见习补贴应提交以下材料

《山东省青年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见习期内提前离岗、提前留用或见习期满,须提交《山东省青年就业见习终止证明》、《山东省青年就业见习鉴定表》;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提供与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以上材料由用人单位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就业见习模块填写或提交扫描件。

线下审批时,高校毕业生还需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一)用人单位在山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就业见习模块申请见习单位。

(二)用人单位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就业见习模块为见习人员做登记。

(三)见习人员见习结束后,见习单位将见习人员纸质版见习材料报县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县财政统一发至见习单位账户。

四、补贴标准

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平邑县人社局二楼创业指导科

联系方式:0539-4211787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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