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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rlzyshbz/2021-0000032 发布机构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就业政策 发布日期 2020-02-0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稳岗返还工作流程
平邑县稳岗返还工作流程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十条措施》和《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85号)要求,为切实减轻企业因新冠肺炎疫情受到的影响,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定就业岗位的作用,人社部门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打破常规,实施稳岗返还“无形认证”,在全县启动2020年援企稳岗工作。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对2019年依法参保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一般企业,实施“无形认证”主动推送服务。

1、利用临沂社保信息系统对参保企业进行大数据比对,确定企业是否符合条件及应享受的稳岗返还金额。

2、对筛选出的符合条件企业,由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主动与企业对接,推送服务信息,实施稳岗返还“无形认证”、“政策找人”。

3、经企业确认申领后,由参保企业将申报材料电子扫描件联系县人社局失业保险科(电话:4213668),实现不见面申请。

4、企业上传材料后直接进入公示流程。企业需上传的申报材料(电子扫描件):

(1)《一般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下载地址:http://rsj.linyi.gov.cn市人社局网站首页>业务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办理);

(2)营业执照;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企业征信记录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

5、资金到位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人社部失业保险司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http://wgbt.mohrss.gov.cn)上传相关材料备案,及时录入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

科室:失业保险科 电话:0539-4213668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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