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yllhj/2024-0000008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 |
公开目录 | 主要负责人、专家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4-03-02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张道夫解读《平邑县城市绿色图章管理规定》 |
相关文件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城市绿色图章管理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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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平邑县城市绿色图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县政府网站有幸邀请到平邑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张道夫同志,就此次出台的《规定》接受专访,对《规定》的重点内容进行解答。 县政府网站:张主任您好,您能给介绍下《规定》出台的背景吗? 张道夫:好的。我县出台的《平邑县城市绿色图章管理规定》(平政发[2018]6号)现已失效,我们在参考市区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进行起草。随着我县城市更新建设的进程加快,为规范各行业绿化建设管理,保证绿线管理制度有效实施,确保居住区绿地绿化、单位庭院绿地绿化等各类建设工程配套的绿化工程规范有序进行,制定本《规定》。 县政府网站:您能介绍一下《规定》出台的决策依据吗? 张道夫:此次出台的《规定》,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及《临沂市城市绿色图章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的。 县政府网站:张主任,此次出台《规定》的目的是什么? 张道夫:出台《规定》是为了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规范绿化工程建设与验收程序,保证绿化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 县政府网站:你可以给简单介绍下《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吗? 张道夫:《平邑县城市绿色图章管理规定》共八条。明确了出台目的、概念及分工、申请绿色图章的标准、竣工验收等。根据《规定》,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绿色图章的监督管理工作,住建、规划等部门则依据各自职责协同配合。对于建设项目中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在审批过程中必须有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参与审查;若无该部门参与,则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应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外,要求各类建设工程的配套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设计、施工及验收。当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完成时,建设单位需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提交验收备案申请及相关资料,随后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如果发现绿化工程未达到规划设计标准,将责令相关单位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如未能达到整改要求,则需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 县政府网站:张主任,您能介绍一下新《规定》与此前2018年出台的《规定》有哪些不同吗? 张道夫:我们新修订的《规定》与2018年的《规定》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涉及部门范围不同,旧文件中需县住建、规划、房管、财政、物价等部门按照配合做好各自职责相关工作。新文件中,主要是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县住建、规划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涉及部门相对较少; 二是建设过程管理根据部门职责进行调整,旧文件中要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跟踪检查,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及时查处擅自变更绿化规划和无绿化资质施工行为。由于园林绿化部门已无执法权,新文件中,对不符合设计规范和施工质量要求的,责成建设单位及时整改,执法查处由执法局和行政审批局负责; 三是违规处理更简易,旧文件中对绿化工程达不到规划设计标准且建设单位不能按规定就地或易地补建所缺面积的,收取易地补建绿地代建费,对未按规定进行配套绿化建设、破坏绿化成果、绿地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单位实行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制度,将不良行为计入企业信用档案,并通过网络和公共媒体进行公告。新文件中,凡绿化工程达不到规划设计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未达到标准要求的,缺少部分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收取城市绿化补偿费,处理方式更加简易。 县政府网站:通过张主任的介绍,相信大家对《规定》的整体内容有了一定了解,谢谢张主任。 张道夫:谢谢主持人。感谢大家对我县绿色图章管理工作的关注。在绿色图章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处理”等原则,将这项工作做好做实,使我县绿化面积不断提升、建设项目总有绿化意识。希望《绿色图章管理规定》在实施中,持续为我县的园林建设添彩,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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