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徐明同志任县招商投资服务中心主任;
张洪香同志挂职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马振同志挂职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褚慧玲同志挂职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现功同志挂职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卫杰同志挂职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鲍衍萍同志不再担任县招商投资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郭勇同志不再担任县民兵训练基地主任职务;
武传中不再担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高丕军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时海虎同志不再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职务;
康庆修、王浩、党磊同志不再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徐立新、张开军同志不再担任县教育和体育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李强、程忠霞同志不再担任县科学技术局主任科员职务;
张学训、孟庆勇同志不再担任县科学技术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公维季同志不再担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职务;
邵泽民、王希东、董现增同志不再担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韩凤伟、田玉峰同志不再担任县民政局主任科员职务;
张军、韩静同志不再担任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马银国、胡开民同志不再担任县司法局主任科员职务;
赵强、卜祥军、常守勋、邵泽坤同志不再担任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华林昌、郭德存、高曙光同志不再担任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郑祖东、陈立文同志不再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职务;
唐素心、郑宝山同志不再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王相永、宋汉银、张现华、安学生同志不再担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任科员职务;
巩元新、李立、乔凤金、王珉同志不再担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职务;
张付才、唐华同志不再担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斌、张生同志不再担任县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宋允才、闫守江同志不再担任县水利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李景祯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职务;
公彦东、孟肖林、刘倩倩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李长喜、郭丽萍、高静同志不再担任县商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陈怀山、曹云龙、李昌富同志不再担任县文化和旅游局主任科员职务;
付化学、张永、王铮同志不再担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杨建坤、李金文同志不再担任县卫生健康局主任科员职务;
乔占国同志不再担任县卫生健康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姜涛同志不再担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齐敬相、孟晋同志不再担任县应急管理局主任科员职务;
张成斌同志不再担任县应急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谢光华同志不再担任县审计局主任科员职务;
吴开庆、孟德忠、王殿富、姚方杰同志不再担任县审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王晓同志不再担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杨波、彭庆国、王军、刘学功、刘庆才、李兴国、孙宗诚同志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职务;
陈宗华、卜凡举、唐华、于化芹、高绍团、彭志方同志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刘伟峰同志不再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陈敬峰同志不再担任县统计局主任科员职务;
潘兴秀、燕守才同志不再担任县统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刘伟同志不再担任县医疗保障局主任科员职务;
孙文荣同志不再担任县医疗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尹家祥同志不再担任县信访局主任科员职务;
于大生同志不再担任县信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邱传庭、苗成华同志不再担任县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职务;
朱美玲同志不再担任县环境保护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彭振华同志不再担任县卫生健康局主任科员职务;
江海涛同志不再担任县地震监测中心主任科员职务;
马超同志不再担任县地震监测中心副主任科员职务;
田恒辉、尹士萍、张静同志不再担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明泓同志不再担任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主任科员职务;
王强同志不再担任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科员职务。
特此公布。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