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站!
序号
证明事项
名称
涉及的政务服务
事项名称及编码
原开具单位
核查方式
备注
1
无犯罪证明
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批准
公安部门
协助核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