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zfcxjsj/2022-0000141 发布机构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执法依据和标准 发布日期 2022-12-1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说明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说明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第一批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临政字〔2020〕93号)要求,受理机构为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决定机构为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临沂市住建局的统一安排,平邑县住建局负责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的资料初审工作,无审批办理权限。

特此说明!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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