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zfcxjsj/2025-0000036 发布机构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2-2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岗位信息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岗位信息

执法主体名称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执法主体类别

行政机关

单位地址

平邑县板桥路13号

执法职责和权限

行政许可、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执法依据

包括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法定代表人

刘永恒

咨询或投诉电话

0539-4211232

队伍编制情况(人数)

行政编

1

事业编

4

执法岗位信息

执法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科

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的监督管理、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建筑市场监管科

参与拟订全县建筑业发展改革、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筑业(含装饰装修业)企业的资质和行业管理工作。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含装饰装修市场)秩序,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筑企业对外市场开拓,负责进平邑建筑市场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工程质量安全质量服务中心(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办公室牌子)

牵头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参与拟订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组织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指标。组织或参与重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牵头指导建筑工地、市政建设工地、城市开发拆迁工地等扬尘治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市政工程测量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历史优秀建筑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单位行业管理,参与拟订全县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政府投资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参与概算方案的审批。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市政建设与公用事业科

参与拟订全县市政建设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城市照明等市政设施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市政企业资质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市政基础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进度计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城市照明等市政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规划区内市政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市公用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等公用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公用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规划区内公用事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等公用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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