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sjj/2025-0000010 发布机构 平邑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2-1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审计局执法主体资格清单
平邑县审计局执法主体资格清单

行政执法机构名称

机构性质

执法性质

执法类型

行政执法的依据

平邑县审计局

行政机关

职权执法

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九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条“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和本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依照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标准、项目目标等方面的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决定。”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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